绿化工程合同纠纷效力的无效认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5:42:09 354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确定施工合同无效共有五种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保证建筑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对承包人甚至是进行商业开发的发包人主体资格作出了严格限制。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包工程。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采取违法的手段或欺诈的方法,隐瞒其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发包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承包权。

2、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包工程。在建筑市场中,有的施工企业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承包超越其资质等级的工程。这种作法难以保障工程质量,也将危及公共安全。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这种现象称为“挂靠”,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内挂靠现象普通存在,甚至占要主流地位。挂靠主要是指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以有偿方式将自己的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者以联营、合作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这些违法行为,一方面扰乱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直接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危及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确定中标无效共有六种情形:

1.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

2.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

3.投标人串标或行贿。

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

6.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

就目前上述六种中标无效情形主要表现形式有:

1.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2.投标人未经委托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行为,如不具备法定的或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挂靠甚至冒名顶替的方法,以其他具备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竞争。

3.投标人以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或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伪造资质证书、虚报曾完成的工程业绩等。

4.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施工合同的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目前工程转包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承包单位将承接的工程一次性地全部转包给某一单位或个人;承包人将承接的工程全部肢解以后又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多个单位或个人;接受转包的单位又将工程转包出去,形成层层转包;专业分包单位将合法的分包工程又分包给他人等等。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在工程建设中,承包人的转包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承包人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他人的行为是允许的。但以下几种情形将会导致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

1.总承包合同既未约定分包又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将工程分包给第三人的。

2.承包人将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

最后,绿化工程合同是为了建设国家才设立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严谨的招标中标,然后满足中标的承包方才有资格建设,但是不能违背合同条约,更不能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

一、违法分包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违法分包人的责任是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承包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一、合同诉讼时效几年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
    2023-03-23
    92人看过
  • 侵权纠纷合同效力有谁认定?
    1.合同效力是由法院来认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那么仲裁机关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2.无效合同如何认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通
    2023-06-25
    335人看过
  •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如果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调解。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无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2
    4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确认解释合同效力纠纷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合同主体不适格建筑施工事关重大,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关系到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施工质量等,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我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该条文明确禁止没有资质或低于最低级别资质要求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案件审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
    2023-04-13
    368人看过
  • 施工合同纠纷效力的无效类型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确定施工合同无效共有五种情形:(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保证建筑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对承包人甚至是进行商业开发的发包人主体资格作出了严格限制。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包工程。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采取违法的手段或欺诈的方法,隐瞒其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发包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承包权。2.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包工程。在建筑市场中,有的施工企业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承包超越其资质等级的工程。这种作法难以保障工
    2023-04-18
    279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的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
    2023-06-05
    271人看过
  • 最高院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种类有哪些?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二、合同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
    2023-06-22
    374人看过
  • 合同纠纷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纠纷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合同纠纷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办怎么处理合同效力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三、合同效力纠纷受理费是多少钱合同效力纠纷受理费金额如下: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2023-06-15
    240人看过
  • 物业合同无效纠纷的认定依据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及效力认定的一般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也曾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房屋和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由此签订的书面合同便是物业服务合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曾有委托合同、民事信托、特殊的新型合同等争论,但究竟以何为准,未见定论。不过,在基本定性上,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是要式、诺成、有偿、双务合同;进而言之,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以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为核心的民事合同。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的认定上,应遵循一般民事合同的效力判定标准,即以《民法典》合同编等规定为依据审查合同或其部分条款的效力。(二)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二条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2023-08-11
    208人看过
  • 保险合同如何认定效力纠纷
    1、在缔结任何合约之前,作为合同主体的双方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条款所载明的具体事项务必清晰明确且真实可靠。3、合同约定的内容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得对社会公众的利益产生不良影响。《保险法》第16条规定:买保险的人申请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接受承保,并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需要按时给投保人发送保单或别的能够证明保险的相关材料。保单或别的能够证明保险的材料必须明确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合同双方也允许通过别的书面形式明确合同里的内容。如果合同关系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所成立的,那么合同从成立的时候就具备有效性。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允许对合同的有效性加上附加条件或时间限制。
    2024-07-27
    76人看过
  • 无效工程合同与效力待定的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两者的区别:(一)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二)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方是否还要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
    2023-03-17
    354人看过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外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可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如果合同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既使该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他也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当无效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否则,法院不应受理第三人的起诉。一、合同无效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第三人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第三人和合同有利害关系的,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3-24
    2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合同的效力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的效力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
    2023-09-11
    445人看过
  • 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的赔偿有哪些?
    合同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合同无效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利益范围包括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1、履行利益,又称积极的契约利益,即因契约履行所得利益。2、信赖利益,又称消极的契约利益,即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的损害。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无效的赔偿范围怎么去确定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利益范围包括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1.履行利益,又称积极的契约利益,即因契约履行所得利益。2.信赖利益,又称消极的契约利益,即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的损害。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2023-02-2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因签订、履行工程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方面。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处理工程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更多>

    #工程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的纠纷有哪些,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途径有哪些,工程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
      (1)协商和解。协议解决是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协商,协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停。也就是说,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第三者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要求纠纷双方任何一方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停、裁决等中央公开判决的准司法行为。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双方不能和解
    • 哪些合同效力有效哪些合同无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9
      下列格式合同无效: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责任的合同;不合理增加责任、限制主要权利的合同;或排除主要权利的合同。
    • 工程款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的,应当进行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施工合同属于特殊承包合同,此类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无效认定和有效处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项;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
    • 合同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1、无效——至始无效,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2、可撤销——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效力,一旦撤销,合同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未定,若一定时期内有权人未予以追认,则合同无效,反之则合同生效 4、有效合同
    • 借款合同有哪些纠纷,如何认定借贷合同的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02
      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法第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