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次要责任工伤的赔付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应当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医疗费为例,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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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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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由死者承担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51、负主要责任的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都是机动车的,另一方应当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如果死者是非机动车一方的,另一方应当赔偿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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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家属能否获得更多赔偿和其他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这个具体数额标准一般各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标准是不一样的。 一般的通行依据是如下的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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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若对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为对方,则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在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内进行先期赔付之后,若仍有不足之处,肇事者将须承担相应费用。作为受害方,您有权请求以下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交通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同时,由于因事故导致的损失也可提出适当的财产损害赔偿事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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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获得哪些赔偿,,事故后应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4交通事故对方的全部责任可以得到以下赔偿:1。首先,承保交通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3、仍有不足的,侵权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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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强险中,哪些不能承担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31《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