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05:43 155 人看过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2月21日以水利部第17号令正式发布(全文详见水资源论证网)。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从业单位行为,是确保水资源论证工作质量,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贯彻、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的配套措施。为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质申报与管理工作,严格从业管理,把好质量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资质管理办法》,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资质申报、初审和审批工作。

二、我部于2003年3月20日将组织开展第一批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申报工作,4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的申报时间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申报单位要按照《资质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附件1),认真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表》(附件2),并附具详细、真实的证明材料。申报甲级资质的单位须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初审。其中,流域机构直属单位申报甲、乙级资质的,须经流域管理机构内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初审;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的直属单位申报甲级资质的,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报水利部审查。

四、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的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水利部。

五、为严格资质管理,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资质申报工作,水利部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批申报甲级资质的单位推荐数量不得超过3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的分配数额见附件3.其中,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的直属单位申报甲级资质的、各流域机构直属单位申报乙级资质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2个。

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水利部申领乙级资质证书。

七、申报单位应认真学习《资质管理办法》,全面熟悉其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第一批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在两年时间内,完成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取得上岗培训证书。其中,取得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在今年内完成培训任务。

八、水利部将在《中国水利报》和《水资源论证网》(http://szylz.mwr.gov.cn)上及时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名单,并定期发布培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颁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

九、自2003年5月1日起,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须按《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资质管理,对未取得资质证书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律不予受理,并按《资质管理办法》对从业单位予以处理。

联系人:张鸿星电话:010-63202900

张淑玲电话:010-63204471

附件: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表》(略)

3.《各省第一批乙级资质名额分配表》(略)

附件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技术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申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乙级资质均应遵守本分级标准。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正式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专门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3)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享有多年良好的信誉。

2、技术力量

(1)专业配置齐全,拥有能满足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至少有10名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上述人员必须符合水利部对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

(3)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相关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能够了解、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和方法,并能结合实际加以应用。

3、技术装备

(1)配备有与水资源论证专业活动相适应的专项仪器设备和经国家认定的实验设施;

(2)配备计算机绘图设备;

(3)配备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数据库及必要的软件设施。

4、业务成果

(1)近10年内承接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和水环境评价等专业工作10项以上,获得过不少于3项省、部级以上奖励;

(2)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水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3)参加过5项以上大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咨询。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正式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专门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享有良好的信誉。

2、技术力量

(1)专业配置齐全,拥有能满足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8名,其中至少有6名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上述人员必须符合水利部对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

(3)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相关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技术装备

(1)配备有与水资源论证专业活动相适应的专项仪器设备和经国家认定的实验设施;

(2)配备计算机绘图设备;

(3)配备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数据库及必要的软件设施。

4、业务成果

(1)近10年内承接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和水环境评价等专业工作5项以上,获得过不少于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2)参加过3项以上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和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向我部反映了一些执行中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资质标准问题1、《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甲、乙、丙级资质标准,是指监理企业主项资质应达到的标准。其中,企业负责人指实际管理企业的董事长或企业经理。2、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是通过本企业申报注册的人员,从外单位调入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办理变更手续。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除须满足《规定》中第五条的标准外,其主项资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不低于本《通知》附件中同专业增项资质的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3、本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本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取得注册
    2023-06-10
    234人看过
  • 交通部水运司关于公布水运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企业,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我司《关于布置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水运技术字〔2000〕86号)的要求,各施工企业积极开展了项目经理资质(1997年、1998年批准的)复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我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对复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申请复查的项目经理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复查结果为:薛冰等422名项目经理合格,苏志斌等3名项目经理不在岗,矫德全等48名项目经理吊销资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另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的张立杰、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的梁鉴亮与陈绍华的项目经理资质已于1999年晋升为一级,不参加本次复查。现结合复查结果提出如下要求:一、我司将在2000年6月1日至30日期间办理项目经理复查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2023-06-08
    455人看过
  • 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建设部将负责实施一项新的重大改革: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建设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占有者,在进行一项新的投资时,需要一批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机会分析,制定投资决策;项目确立后,又需要专业人员组织招标活动,从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建设监理业务便应运而生,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逐渐成为建设程序的组成部分和工程实施惯例。近几年,我国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和外贷项目,也都实行了建设监理制度,多数由外国监理组织实施监理,少数项目由我国专门机构实施监理,普遍取得了良好效果。几十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上由建设单位自己组
    2023-06-10
    77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加强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有关部属企事业单位、双重领导港务局:长期以来,水运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以及我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在水运工程建设实践中不断总结质量管理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比较成熟的做法。因此,水运建设工程的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质量都比较好,创建出了不少部、省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一次合格,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60%以上,其中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到40%以上,工程竣工后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但是在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和去年四季度对11个水运工程项目(包括一些地方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小型工程项目的
    2023-06-08
    12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为贯彻执行建设部令第84号《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84号令”),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决定自2001年3月1日起,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现将核定及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范围和内容核定及换证范围为全国现持有甲、乙、丙、丁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拟核定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84号令的有关规定、按本通知的要求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定合格的单位可取得相应的甲、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进行核定和检查的内容按“84号令”确定的资质标准和有关规定掌握,主要包括:1.是否符合“84号令”规定的相应的资质标准;2.近年来承担城市规划编制及有关技术工作的业绩;3.单位内部管理情况。二、组织实施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核定及换证工作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乙、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核
    2023-06-10
    168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处理。3.获取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特殊环节二、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2)符合依法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3)符合行业用水定额要求;4)符合入河排污口设
    2023-05-28
    353人看过
  • 关于开展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河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3年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凡2000年6月30日前成立,2001年度、2002年度资质年检合格的乙级、丙级资质监理企业,符合《规定》和《办法》中标准和增项条件的,可分别申请晋升甲级、乙级资质和资质增项。二、时间申请甲级资质及甲级增项的企业,以属地市为申报单位,务于200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省建设厅,并于4月30日前,用“监理管理软件”将资料内容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逐级上报省建设厅,申请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下增项的,各市务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省建设厅。三、要求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需填写《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按《办法》中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要求,附有关资料装订
    2023-04-22
    434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是什么期限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可办理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
    2023-05-11
    34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2023-06-01
    35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水平,促进建设领域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部决定在今年内,开展对1995年及以前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复审的原则和要求(一)标准复审应依靠专家进行,复审后应当明确提出其继续有效、予以修订、废止或合并的建议。1.全部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应当建议其继续有效。2.基本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当存在部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与上一级标准重复、矛盾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可操作性差等情况时,应当建议对其修订或局部修订。3.全部技术内容不再适用或与上一级标准重复的标准,应当建议其废止。4.基本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当技术内容专一、可以与其他同级标准合并时,应当建议其
    2023-04-22
    17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火电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火电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国家电力公司发布文号:国电电源[2001]154号各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电力公司,水电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安能公司,各水电工程局及国家电力公司直接投资的有关电源开发公司,电视总院,水规总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电力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投标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电力建设项目普遍实行招投标制度,维护了招标方与投标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电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巩固了电力建设改革成果,促进了电力建设整体水平的稳步提高。在积极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有:1、《招投标法》及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还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对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3、有
    2023-06-07
    306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bsp;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5月31日建城字第296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nbsp;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5月31日建城字第296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水务局: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982年,为加强城市地下水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以(82)城公字235号《关于印发〈二十五个城市用水会议纪要〉的通知》指出:凡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水资源的单位,都要服从统一管理、装表计量、按量开采、并交付水资源费。财政部从1982年起,将“城市水资源费”科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预算收支科目。1992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
    2023-06-10
    35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建设厅(委)、交通厅(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为适应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的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有行贿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犯罪档案,以便有关部门或单位查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是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利用检察办案资源,结合有关部门的力量,打击和预防行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事业IC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办[1998]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副省级城市建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IC卡应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我国建设事业IC卡应用工作的管理,促进建设事业IC卡应用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安全、高效地发展,决定先在部分城市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展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鉴于IC卡具有便捷、安全、可靠、高效等优点,因此,应根据建设事业各行业特点,通过一批城市的试点,积极稳妥地在适合应用IC卡的行业中逐步推广应用IC卡。二、各试点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各类IC卡片、IC卡读写机具、IC卡应用系统(包括软、硬件)的生产、应用及服务单位均应遵守本《通知》要求。三、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集成电路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22号文)、国家金卡办颁布的《集成电路卡注册管理办法》(国金卡[1998]003号文)
    2023-06-07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哪些资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拥有8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集团、三局、四局、五局、七局、八局、十一局、十四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SiohydroGro pLtd.)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整体改制并控股创立的股份,是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是中国规模最大、科技水平领先、具实力、行业品牌影响力强的水利水电建设企业。具有国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进出口贸易权、AAA
    •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归口管理,并成立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单位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哪里申报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7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提取标准为,按当年累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各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不一致。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办法(25号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4
      实行议标的建设项目,其合同价由招投标双方商议,报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 水资源税属于事业性收费项目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水资源费”不是税,“水资源费”属于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