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工资。夫妻离婚时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规定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冷静期可以分割财产吗
1、离婚冷静期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
这是由于法律并不支持分割婚内财产,而在冷静期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但若能够拿出另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后,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若是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拟定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请求,根据规定,首次提出该请求的时候,男女双方并不能获得离婚证,而是会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后分割分割问题
273人看过
-
夫妻个人工资卡离婚后分割吗
379人看过
-
婚前与婚后的债务问题:离婚后如何解决分割问题?
359人看过
-
婚后分割财产问题,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87人看过
-
离婚后,年金保险分割问题
302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能否重新分割?
234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婚后父母出资离婚按份分割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
-
一个问题离婚按揭分割怎么分割?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4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军队集资房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08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是指在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
-
军人离婚复员费的分割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141、需确定军人的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军人的复员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归夫妻共同所有。
-
婚后购房,女方未出资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8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平均分配。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协商困难的情况,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先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产的实际状况,同时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及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