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例酒店开瓶费案宣判消费者胜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43:13 379 人看过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19日,吕女士和朋友到大连某餐饮有限公司所属的酒店消费,吕女士自己带了一瓶红酒,但是被收取了100元的开瓶费。我们不同意交这100元开瓶费,但是不交就没法结账,在朋友面前不好看。宴席不欢而散,吕女士索要了开瓶费的收据准备起诉。

在吕女士看来,收取开瓶费侵犯自己的权益,于是一纸诉状将大连某餐饮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提出三项诉讼请求:被告返还100元开瓶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元人民币。为了起诉往返于沈阳和大连之间,交通费损失就不纠缠了,只要1元钱的经济损失赔偿,这是象征性的,为的就是讨个说法,吕女士下决心不惜成本去打这个官司。2006年6月,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某公司返还开瓶费100元,驳回原告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1元的诉讼请求。昨日上午,中山区法院对倍受大连市民关注的百元开瓶费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酒店返还消费者吕女士100元的开瓶费,理由是酒店没有对收取开瓶费进行公示,但在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及收取开瓶费的对与错。

一审判决消费者胜诉

昨日上午,中山区法院,这一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的开瓶费一案一审进行了宣判,结果让胜诉的吕女士露出了笑容。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法院并未对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给出认定,酒店的败诉在于其没有明示。中山区法院认为,吕女士自带一瓶红酒就餐时引用,是基本消费行为增加的内容,应依照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约定而进行。被告酒店现无证据证明在店堂或显著位置标明:谢绝自带酒水或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所以酒店对吕女士收取开瓶费的行为,不能证明与吕女士合意一致。另外,被告酒店虽称其有着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100元的规定,但也没有明确酒水的品种,酒店收取的费用可能会超过酒水本身的价值,违反了民事活动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所以对吕女士要求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返还100元开瓶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吕女士要求被告酒店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元的诉讼请求,因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或事实根据,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仍坚持原有观点

此案判决之后,双方还有15天的上诉期,原告吕女士对判决结果满意,在她看来,消费权益得到了维护,不准备进行上诉。

记者昨日也采访了大连某酒店的闫经理,他表示坚持酒店的观点,但是不能透露是否进行上诉。闫经理告诉记者,酒店本是禁止自带酒水的,这涉及酒店利润的道理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自带酒水出现饮食健康问题,酒店负不起这个责任。也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提出了收取开瓶费的规定。

法律专家

此案将对市场规范有推动作用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认为,开瓶费实质上是对某些特定饭店间接利益损失的一种补偿或赔偿。对于新出现的消费前沿问题,必须注意平衡各方面的权益,法律是衡平的艺术,对于自带酒水来说,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饭店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一定的、适度的费用,应该是符合公平原则的:饭店的档次应该达到中档以上;费用收取之前,经营者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予以明示;收取费用不超过酒水价格的30%,在目前来看,满足这些条件,酒店是可以收取开瓶费的。

根据这个判决结果,是不是可以推断只要公示就可以收取开瓶费?很多人都在期待着这份判决的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法律专家表示,开瓶费该不该收、该怎么收仍然模糊,这个案件更重要的意义是推动了法律规范盲点问题的解决,加速相应规范的制定。

如果一审败诉的酒店选择上诉,此案将进入二审程序,新商报将继续进行关注。

监管方明示可收取但仍需规范

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宋维家主任表示,关于该不该收取开瓶费,物价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但在目前情况下,如果商家对开瓶费在明显的位置进行公示,是可以收取的。

虽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收取开瓶费,但宋维家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从消费者和商家两方面考虑,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商家的正当利益。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应该尽量避免产生矛盾,这就需要国家对开瓶费的收取制订具体的规范和统一的标准。有了可操作的标准,商家和消费者的矛盾就会降低,实现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国内多起开瓶费案件消费者胜诉的理由都是酒店在公示方面有瑕疵,对开瓶费本身的对错避而不谈,这更说明开瓶费本身需要详尽的法律去规范。目前,在法律规范存在盲点的时候,我们提示商家对开瓶费的收取应该尽量合理,消费者也尽量尊重商家的合理利益,出现矛盾时双方各让一步。宋维家表示。

记者调查多数餐饮企业表示坚持收费

虽然这个案件判决支持了返还消费者开瓶费的请求,但记者采访了大连的多家酒店,酒店都表示会继续收取开瓶服务费。

为何要收取开瓶费?采访的几家餐饮企业经营者表示,酒店能够提供给消费者相应的消费环境和服务,而这些自是产生了较高的经营成本,酒店需要从菜品和酒水销售中获得利润,以菜养店、以酒养店,而且这其中,主要的利润来自于酒水,酒店不是只挣酒店水的供销差价,在一定程度上,酒水是酒店主要的盈利点,可以说,这是行业共识。也正是因此,酒店多是谢绝自带酒水,若有自带,就会收取开瓶费。我们也知道菜品应是餐饮企业主角,酒店当家并不正常,但面对目前市场竞争,我们餐饮企业也没办法。在采访中各餐饮企业异口同声表示,虽有此案,但他们还要收取开瓶费。昨日,记者联系了十余家餐饮企业,对大连餐饮企业开瓶费收取情况进行了小范围调查。从不同酒店收取开瓶费的方式来看,这些酒店的开瓶费的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是按瓶收费、有的是按照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收费,还有的酒店同意在达到一定消费额后自带酒水。

记者所调查的餐饮企业主要是社会餐饮,并未涉及星级酒店,其中,有三四家企业是中档酒店。在调查中,100%的餐饮企业表示,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若客人强行自带,酒店将会收取一定的开瓶费或是瓶盖费。

有12人就餐,可否自带酒水,对于记者的提问,有五六家酒店表示,自带红酒、白酒每瓶收取开瓶费20元,同时,这些酒店也给出了条件,消费金额要达到600以上、消费金额要超过800元可带酒店没有的酒。另有餐饮企业称,外带红酒,收取瓶盖费50元,而且只能带一瓶。有的餐饮企业对于消费人数给出了限定,人数必须超过14人。在调查过程中,也有酒店态度坚决不能自带,即使给付开瓶费也不能带。

北洋酒店杨刚总经理对于开瓶费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餐饮企业的想法:开瓶费该不该收、该怎么收现在仍然模糊,眼下来看,各大酒店应谨慎的制定自己收取开瓶费的标准,同时也期待着法律对此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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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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