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一公司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9:51:16 251 人看过

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一般还有关系。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企业分立后不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公司变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分为形式上和内容上,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形式上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内容上组织形式的变更也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而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企业整体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法人整体转让,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企业分立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具体程序: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于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分立相关文章
  • 公司转让后是否还与原法人有关系
    公司转让后与原法人没有关系。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转让后找不到法人该如何办公司转让时,法定代表人能否找到不会对公司履行相应义务产生必然影响。公司合并时,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公司继承;公司分立时,分立后的新公司应当以分立时取得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债务,若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原公司和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资产、股权转让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资格不变,可以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
    2023-07-21
    257人看过
  • 律师解答一人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关系
    在理论上,从公司性质的角度讲,一人公司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从公司形成原因的角度讲,又可以分为原生型一人公司和继发型一人公司。结合目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知,首先,在新修改后的《公司法》中,我国首次正式纳入了一人公司制度,但仅规定了其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并未规定可以成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加以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次,目前我国仅规定了原生型的一人公司模式,而并未规定因股权转让或是股东死亡等原因所造成的继发型一人公司如何处理,这还是一片立法空白。
    2023-06-09
    333人看过
  • 派生分立的公司是否与原公司有牵扯?
    1、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2、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我国企业运作公司分立的目的和现状从我国公司分立的现状来看,我国大多数企业运作公司分立的目的不是为了缩小经营规模,而是为了筹集更多资金来扩大经营规模,即获取财务利益是我国企业运行公司分立的主要目的。比如,一家效益低下达不到上市要求的国有企业,可以先将一部分优质资产从原国有企业中分立出来,成立一家受原国有企业控制的效益较好的新公司,然后再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系吗
    个人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系,因为该员工是属于该公司的。根据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个人合同纠纷有公司引起的,该公司应该对其进行负责,不负责的话可以走法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
    2023-04-04
    305人看过
  •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一、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2023-06-01
    379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2022年的现状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公司可以设立
    2023-07-05
    221人看过
  • 分公司被总公司合并后人事关系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异地有项目是不是必须成立分公司并不是异地有项目就必须成立分公司。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的才需要在异地注册分公司,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仅仅是在异地有项目,但没有设点经营的,是可以不注册分公司的。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023-02-21
    91人看过
  • 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的程序一致吗
    企业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一致,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大致过程如下: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公司解散的话会导致公司清算吗公司解散并不是一定会导致清算的。如果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无需进行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提交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等材料。二、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怎么规定的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规定如下:1、公司分立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分立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为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约定的除外;2、公司合并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方式取得其
    2023-06-28
    306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合同公证公司分立合同公证
    一、公司分立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司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公司法人之间因公司分立而签订分立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二、办理公司分立合同公证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资产评估和资产确认书;3、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公司股东会议决议;5、股份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分立的,应提交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6、分立公告,债权人名单,有担保的提交担保人的有关证明;7、拟申请办理公证的《公司分立合同》文本;8、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023-04-21
    363人看过
  • 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法律关系主体吗
    一、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法律关系主体吗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是法律关系主体。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开业登记流程分公司开业登记流程如下: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3.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
    2023-05-22
    298人看过
  •  子公司、分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方面,它无法独立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方面,它无法独立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法 人 资 格 : 子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 分 公 司 不 具 备问题: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否都具有法人资格?分析和解答:根据素材,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
    2023-09-15
    394人看过
  • 公司董事与公司关系之谜: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机动车挂靠与挂靠公司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挂靠营运各方关系分析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
    2023-07-11
    120人看过
  • 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有什么不同以及公司如何分立
    一、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有什么不同?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的不同主要体现为:第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它们的财产不相混同,分别属于各自的公司。第二,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第三,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在转投资中,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二、公司分立的形式有哪些?公司分立有两种形式:一是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
    2023-04-20
    63人看过
  • 公司法修订后与原公司法有何不同?
    一、“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按照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就包括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该工作人员介绍,新《公司法》对于那些手里有项目,但没多少钱,又需要一个公司作为对外合作载体的创业者来说,门槛极大地降低了。以后,人人都可能拥有公司。二、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
    2023-06-23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分立一般指的是,一个公司以其自由意愿,对其股份、财产、债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划分,成为两个或以上单独公司的法律行为。且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更多>

    #公司分立
    相关咨询
    • 总欠帐不还与分公司有关系吗?分公司独立法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和分公司是有关系的,分公司一般是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的
    • 公司分公司逾期还款与总公司的债务有关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3
      有关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 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关系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xx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英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6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控制,但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2022年总公司的债务与分公司有关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7
      有关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