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并未将受胁迫而为的一切造成损害的行为都认定为胁从犯而以共同犯罪人论处,而是视其社会危害性区别对待的。在行为人受到的胁迫是直接威胁到本人或者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安全的危险时,如果行为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小于他所保护的利益,则行为人的行为应认定为紧急避险,而不应作为胁从犯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界限就在于行为人损害的利益是否小于他所保护的利益。
如果是因为受人胁迫,为了保护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对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且这种损害大于其所欲保护的利益时,则属于胁从犯。例如,某甲为了使白己免遭某乙的伤害,在某乙的胁迫下,将某丙开枪打死,则显然超出了紧急避险的范畴,而构成胁从犯,因为一般而言,生命权是大于健康权的。然而,如果某乙威胁某甲如不开枪将某丙打死,则将某甲打死,某甲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将某丙打死,是否构成胁从犯呢?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某甲同样应当构成胁从犯。因为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界限就在于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即为了保护一个合法利益而损害的另一合法利益,既不能大于,也不能等于所保护的利益,否则就构成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避险过当是因受人胁迫导致的,则行为人构成胁从犯。由于生命权的价值在刑法上都是平等的,因此如果某甲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损害某丙的生命,则当然构成胁从犯,但是可以考虑其受胁迫程度较大而对其免除处罚。
一、什么是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被胁迫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精神上受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不包括被诱骗而参加犯罪的情形。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为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者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即开始被胁迫、不情愿地参与犯罪行为,但后来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而非常积极地、自愿地继续参与犯罪者,不能仍然认为还属于胁从犯,综合全案,可能就是从犯甚至主犯了。
二、什么是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要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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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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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胁从犯是指在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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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应急避险的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一、什么是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区别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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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被胁迫犯罪是紧急避险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2如果是行为人被胁迫犯罪的,直接威胁到被胁迫的行为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并且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小于被胁迫的行为人被威胁的法益的,此时是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的。被胁迫犯罪是否是紧急避险,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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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紧急避险罪从犯会判缓刑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0受强制的紧急避险胁从犯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事实上,《刑法》第21条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紧急避险,在紧急避险的过程中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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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关于紧急避险,刑法是这样规定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简而言之,紧急避险是为了保全一部分合法利益而损害无关第三人的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当然,紧急避险也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受保护的权益,如果两者相同或者由于避险造成的损害大于所保护的权益,紧急避险就超过必要的限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