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担保协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1:03:11 256 人看过

房子担保的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请问债的保全方式有哪些的呢

请问债的保全方式具体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三、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四、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五、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三、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什么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如下:

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让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人占有;相反,质押人必须转让质押物的占有,即质押需要抵押;

2、担保范围不同。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的费用;除抵押担保范围外,质押担保范围还包括质押保管费用;

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以出售的价格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借款反担保协议内容有什么,反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借款反担保协议内容有什么借款人:某某(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某某(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1、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反担保的担保范围(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
    2023-06-26
    125人看过
  • 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首先要写明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房屋承租人(简称丙方)、各自的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甲方因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x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一)写明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房屋的用途、房屋的产权性质、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总楼层数、房屋所在的楼层数、房屋的朝向。(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四)机械设备情况: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写明乙、丙两户情况,如家庭成员姓名等。(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写明乙、丙双方具体情况。第三条写明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房屋拆迁补偿
    2023-06-15
    224人看过
  • 房屋贷款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
    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房贷担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为担保人、兄弟姊妹作为担保人,或者找朋友作为担保人。房屋贷款担保人有何责任?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房屋贷款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
    2023-05-01
    206人看过
  • 农村村民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有村干部担保证明,协议有效力吗
    农村的房屋只有本村的村民才可以买卖,否则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卖给本村以外的村民的,即使有村干部担保证明,也不会发生物权处分行为。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房屋乃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所,而农村房屋一般是一户一宅
    2023-05-05
    172人看过
  • 个人签署担保协议后,会有哪些影响?
    签了担保协议可能会被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
    2023-07-03
    1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协议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担责,而连带担保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责。担保方式还可分为违约金、质保金等类型。一、保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呢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哪个责任大(一)担保的概念什么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什么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
    2023-03-13
    468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借款协议需要有哪些内容
    抵押担保借款协议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条例》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2、评估价值:_________。3、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范围为
    2023-04-30
    380人看过
  • 担保贷款协议书的写作技巧有哪些?
    给别人担保贷款应该写担保协议。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担保协议的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保证方式、担保金额、期限等。担保贷款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1234保证人名称:某某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某某分(支)行为确保某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某某(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三万,期限为一年。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三万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
    2023-07-03
    77人看过
  • 借款协议中担保期限的约定有哪些
    借条约定担保期限规定有:1、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3、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律规定,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借条没有约定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限的,在保证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限是自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2023-07-04
    31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还有哪些手续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2、拆迁行为的前提本项内容可以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等内容,该内容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项内容。1、被拆迁房屋概况2、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3、协议履行的约定(一)补偿费的支付。(1)房屋的交付。(2)补偿款的支付。(二)房屋的腾退。(三)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的注销。4、其他事项的约定(一)违约责任。(二)纠纷的处理。(三)协议的效力。二、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生效时间政府动迁组需要在85%之后将全部征收补偿方案上报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完成审核,然后政府就可以盖章,只有在盖章之后,该份协议才能被法院或者
    2023-04-12
    83人看过
  • 房屋买卖虚假协议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虚假协议认定条件有哪些?房屋买卖虚假协议认定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二、对于虚假协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从法律条款的内容看,卖方的欺诈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解释第八条中规定的,卖方恶意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基本上一样。1、买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卖方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此时买方具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请
    2023-06-02
    43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协议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及处理原则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只要转让双方所订立的转让合同符合民法典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
    2023-07-25
    399人看过
  •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有哪些情形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二)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三)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四)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五)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六)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
    2023-07-22
    430人看过
  • 甲方保密协议乙方保密协议有哪些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2.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2023-03-02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担保协议书无效后房屋能否解除担保协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二十
    • 房屋买卖协议有担保人必须有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5
      法律咨询解答 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不是看是否有担保人,而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
    • 房屋租赁担保协议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
      房屋租赁容易出现的问题 1、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 2、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最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 3、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
    • 贷款担保协议对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信用社贷款担保协议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 房屋抵押的二居协议有担保性质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房屋抵押的二居协议也是有一定的担保性质的。担保性质如下: 1、平等性: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2、自愿性(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从属性(附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4、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5、补充性: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