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外情涉及的赠与财产如何处理
1.若以个人财产赠与的,那么无法请求返还。
2.若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
3.若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
4.若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
二、婚外情财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婚外情所涉赠与财物犯法吗
婚外情所涉赠与财物不一定犯法的。
婚外情所涉赠与财物如果是双方自愿,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赠与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这种赠与行为损害了第三人利益或者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赠与行为就是违法的。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并向对方赠与大额财物,这种行为就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n(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n(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n(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n(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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