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的定义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26:02 283 人看过

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针对善意的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下:

一、下列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而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三、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六、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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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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