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7:30:32 74 人看过

一、南宁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三条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点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条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二、南宁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什么时间办

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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