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1:52:23 349 人看过

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有:

(一)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

(二)非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

一、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如何安排

可以用以下的方式进行安排: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未迁出户籍、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农村妇女,仍享有原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征地时仍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按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或按人头付费的,户籍未迁出的已婚妇女可享受安置待遇。《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

二、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抄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三、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

《民法典》规定的可抵押财产一般包括: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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