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子女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到哪些情况
142人看过
-
优先考虑哪些情形给予抚养权?
421人看过
-
子女的抚养权可否优先考虑
159人看过
-
子女的抚养权可否优先考虑
24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应该优先考虑抚养权?
475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应优先考虑女方吗?
206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子女抚养权的优先考虑的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6子女监护权优先的情况: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
有哪些情形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8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有哪些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抚养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3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4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有哪些,相对优先抚养权的条件是?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1、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