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分配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6:30:13 480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离婚的分割标准:

1、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离婚股权分割,应依法充分保护离婚股东配偶所享有的股权财产能够得到公允实现。离婚股权怎么分割如下:

1、协议分割

协商分割是由夫妻双方对分割的内容达成协议,比如要不要分割,怎么分割等等。在协商分割的情况下,完全有夫妻双方掌握主动权,不用考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要夫妻愿意,想怎么分割就怎么分割。因此,离婚股权分割可以采取协议分割的方式进行。

2、诉讼分割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实际情况是,夫妻离婚时常常因为财产问题争得鱼死网破,所以就需要起诉分割财产。诉讼分割,是说夫妻对财产分割的难以达成一致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予以分割。因此,离婚股权分割可以采取诉讼分割的方式进行。

在诉讼分割的时候,法院需要认定离婚股权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认为,离婚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不会对股权予以分割。

3、一般平均分割

如果法院认定,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就会对股权进行平均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各分一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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