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与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承诺是针对要约而言,针对要约发出承诺,则表明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
担保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民法典》中:第十三章保证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担保的特征
1、担保具有从属性
(1)担保的存在从属于主债。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保证债务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存在前提。在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的订立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先订立担保合同,而后订立主合同,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只有主债务有效存在,保证债务才能有效存在。
(2)担保的范围与强度从属于主债。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保证人担保的债权范围,但双方约定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债务。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的范围与强度大于或强于主债务的,就减至主债务的限度。
(3)担保债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债权人的保证债权从属于主债权,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原则上也随同转移,保证人仍在原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主债权转让时保证债权不转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
(4)担保债务随主债务人债务的存在而于保证期限内存在。担保是保证人对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信用所作出的担保,因而原则上仅随被保证的特定债务的存在而存在,主债务人转移主债务给第三人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随原主债务人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保证人明确表示对主债务的转移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不消灭,在此情况下,实际上保证人对受债务转移的新的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
(5)担保债务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主债务因清偿等原因而消灭时,保证人债务的保证债务当然也随之消灭。
2、担保具有相对独立性
保证债务虽为主债务的从债务,依主债务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但是担保合同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单独合同,保证债务是独立于主债务的单独债务。
正因为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保证债务并不是主债务的一部分,所以保证债务虽不能大于或强于主债务,但却可以与主债务不同。例如,保证人可就一部分债务成立保证;主债务不附条件的,保证债务可以附条件。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诉讼的判决,其效力并不能当然地及于保证人,主债务人遭受败诉的判决时,保证人可于另一诉讼中以自己的证据证明主债务的不存在、无效、已消灭或者其他事由。基于担保合同而发生的抗辩权,主债务人不能享有,保证人可以独立地单独行使。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主债务人的债务并不能也随之消灭而仍然存在。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3、担保具有无偿性
担保合同是无偿合同。在保证关系中,债权人享有保证债权,并不以偿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也不以从债权人取得一定代价为前提。当然,保证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总是有一定原因的,有的可能因主债务人付给一定的报酬,但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决定保证的性质。有的担保合同中债权人也可能允诺给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一定的利益,但这并不是保证的必要条件,因此并不能影响保证的无偿性。
4、担保具有单务性
担保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保证之债中只有保证人一方负担义务即负有保证债务,而债权人一方原则上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即使当事人约定债权人也负一定义务,如债权人应定期报告债务履行情况,债权人的义务与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也不具有对待给付性质。所以,保证之债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具有对等性,并不发生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5、担保具有补充性
担保债务不仅是对主债务的加强,而且是对主债务的一种补充。因为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仅要证明保证债务的存在,而且须证明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事实。
-
承诺 担保 区别
377人看过
-
还款承诺人与担保人有啥区别
350人看过
-
承诺延误与承诺超期有什么区别?
307人看过
-
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有什么区别
359人看过
-
b) 做出承诺与作出承诺的区别
428人看过
-
借条与承诺书的区别
319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承诺函和担保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8法律分析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1、范围不同。担保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担保承诺函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 2、效力不同。担保合同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条件不同。担保承诺函并不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
-
债务中的承诺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1、担保人签订的是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的还款责任。2、承诺人签订的是承诺还款协议,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诺人一般承担第三顺位的还款责任。
-
什么是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与犯罪行为的承诺相比有什么样的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被害人承诺源自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意欲者不产生侵害”的法律格言,即行为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时,如果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正是被害人所意欲的行为与结果,那么,对被害人就不产生侵害问题。在中国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承
-
承诺担保与担保合同的差异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141. 范围差异:合同担保并未超出合同内部约束力的范围。合同担保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的,而合同保全则完全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 2. 权利差异:相较于合同保全,合同担保对债权人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为债权人并不能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无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 条件差异:合同担保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导致债权人债权实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