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1.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33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来源:考试大
2.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来源:考试大
3.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62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标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为投保人所有,其变更一般是投保人的变更所致,但也有在特殊情况下,投保人与保险客体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比如所有权人变成了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则保险利益发生变化,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虽未变更,保险合同仍发生变更.
(三)内容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保险法》第20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这一规定是内容变更的总原则,即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会出现保险人故意或是无意拖延的情况,为求实际便利和保险关系的确定,有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仅限于财产保险合同中,经一定期间如保险人并无反对之意即视为同意.来源:考试大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险费的变更及其他内容的变更,主要是保险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类情况,一是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二是因一定法定情况的发生,保险合同一方须予提出变更,另一方亦不得拒绝变更.法定须予变更的情况有:
1.保险费的增加: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法》第35条);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法》第36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法》第53条).
2.保险费的减少: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是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变更保险金额而变更保险费.来源:考试大
(1)保险金额的增加:如保险价值因市场价格上涨,投保人可提出按照或者不按照保险价值的增加比例增加保险金额,当然亦需增加保险费;投保人亦可在保险价值并无增加的情况下,在保险价值限度内提出增加保险金额的请求.
(2)保险金额的减少:如因有保险价值减少的情况或者虽无减少的情况,投保人亦可提出减少保险金额的请求,只是一些保单规定保险人并不受理保险金额减少的请求,此种保单多为人寿保险保单。
-
怎样变更、转让和终止保险合同
294人看过
-
交强险合同变更过户和终止
172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
406人看过
-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以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
76人看过
-
行政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425人看过
-
释法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52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是怎样的,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专家解答:承包合同的变更,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对原承包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达成新的协议。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或者因土地征用、自然灾害等法律规定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也就是说,除承包双方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以外,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什么是保管合同的变更、解除、变更、终止保管合同的具体要求及方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保管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如对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履行期限的推迟或提前及其他权利义务条款的修改、补充、限制等。 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
-
合同解除可否变更终止约束条款?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9解除合同不是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
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终止、续订的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07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
-
团体合同如何变更和终止?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情形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