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的中止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6:30:28 154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一方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的;

5、其他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审理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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