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需要哪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7 09:22:16 399 人看过

在规定中,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指挥的技术侦察活动必须得到其负责人的批准方能执行。

在开展任何技术侦察行动之前,必须提交详细的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并经过层层审批,最后提交至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那里。

除此之外,经批准后实施的技术侦查措施其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为有效期。

针对那些复杂或疑难的案例,如果有必要增加对案件的侦查力度,则相关期限可以适当延期。

这些明确的条文,也明确地禁止了县级及其以下的公安机关擅自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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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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