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15:01 77 人看过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第56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57条: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对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的;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

(3)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4)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

(5)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6)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41条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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