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立案的几点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23:39 420 人看过

一、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

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是应当另行起诉。即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

二、完善案外人异议之诉及异议复议和立案程序衔接的工作机制。

在司法实践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立案庭并不进行审查,而是由执行部门首先进行实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由执行部门将案件拿到立案庭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备案,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

三、妥善处理案外人异议裁定与异议之诉的冲突。

对于案外人不服执行机构作出的案外人异议裁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应予立案受理。

四、区别对待案外人直接对执行标的提起的诉讼。

对于案外人不经过异议程序,直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的,即使执行法院有执行管辖权,执行法院也不应受理。而对于案外人直接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法院知道该执行标的处于另一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则不应立案,并告知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该法院不知道该执行标的处于另一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则该有管辖权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后根据查明的情况,裁定驳回异议当事人的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规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程序的几点建议
    《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程序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必经程序,这是因为立案程序能够保证一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及时、准确地受到揭露和追究,从而有效地保护诉讼法律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艰巨而紧迫。随着经济的发展,刑事犯罪呈现出手段隐蔽性强、方法智能性高、后果危害性大的新特征。据此,为了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履行好职责,公安机关不仅要加强对法律实体方面的认识和运用,更应该依法、高效地运用法律程序,充分认识到有效的程序可以为实体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建立立案程序的运行机制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程序包括:①受理材料②审查材料③作出决定④立案监督四个步骤【1】。在实践操作中,一些办案单位经常是单一、机械地按照这四个步骤依次进行,因而时常被一些复杂的案件所累。其实我们应当认识到,刑事案件数量的上升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的增强,使得传统的办案思路
    2023-04-25
    210人看过
  • 法院受理执行异议之诉的多久立案
    一、法院受理执行异议之诉的多久立案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案期限的规定如下:(1)如果是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如果是申请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三百零四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
    2023-04-26
    57人看过
  • 执行异议可以提几次
    执行异议可以提几次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也就是有异议就可以提。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
    2023-06-13
    69人看过
  • 对付执行难的几个建议法院执行
    对司法机关与法律服务者来说,执行难既是法院、办案法官的耻辱,也是律师、检察官的耻辱。对付执行难,要从制度和认识两个方面着手,其中,制度设计尤其重要。在制度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1、抵制判决执行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国家机关,而且许多领导都是有意规避法院裁判义务,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制度空白。众所周知,如果是民营企业,可以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强制执行,执行并不难,法律的尊严也还在。但如果是国家机关,问题就复杂了。首先,国家机关不仅不能破产,而且还必须保证它能正常办公。这样一来,它就有了一个强大的保护伞。我本身就是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不执行法院判决不能把我怎么样。其次是有小团体利益。不执行判决,不仅能够逃避义务,而且能够得到单位员工的拥护,今后做事更加方便,自己的乌纱帽更牢靠,向上升迁的可能性更大。其实,解决这个问题极其简单:帽儿帽儿,官员的命根儿,国家机关不能破产,但官员的帽儿谁都有权
    2023-02-28
    393人看过
  • 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特点
    1、诉讼请求的特殊性。承租人提起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停止对执行标的物的执行,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诉讼阻却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是我国民诉法中唯一一种允许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允许提出阻却对执行标的物执行的诉讼,并不是单纯确认标的物所有权或者交付标的物等实现当事人的某项民事权益。2、程序启动的依附性。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启动有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只有在执行终结前,承租人提出书面异议声明,待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后,承租人才可以提起诉讼。3、诉讼主体的特殊性。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为案外人,且承租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的实体权利。被告是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否认承租人权利时,可以将其列为被告。一、民事诉讼法执行分配本条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二是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该制度是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依照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救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异议立案执行的时间间隔是多少天?
    如果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规定,在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在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执行异议的不予驳回裁定不服的还能再收到裁定的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5天内通知审理结果。执行异议立案后如何收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
    2023-07-03
    325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执行异议之诉对于当事人的保护更为周到。从法院审查的角度讲,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不应适用同一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什么救济渠道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救济渠道。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7-07
    251人看过
  • 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吗
    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的;合议庭是合议制审判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审判活动普通适用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采用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防止审判工作中出现主观片面断案、个人专断、徇私舞弊,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1)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审级、法院的级别、案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有相应的不同。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应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审理再审案件,原来
    2023-02-19
    136人看过
  • 浅议委托异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民诉法第210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也进一步对委托执行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各高级法院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由于委托执行制度可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在执行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目前的委托执行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一、委托执行制度存在的问题1、执行期限短。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网上规定的委托执行案件的期限是一个月,受托法院接到委托执行案件后,往往来不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就要应付结案,再加上来往信函时间长,只好采取建议中止的办法,草草结案。近年来,随着广东等沿海地区委托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时间紧张,影响了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委托案件执行质量。2、手续繁杂,效率低下。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各高级法院负责指导、监督
    2023-06-06
    426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先提执行异议吗
    需要先提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法院查封公告多久提异议法院查封公告十五日内可以提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强制执行申请多久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开始审查。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
    2023-03-28
    183人看过
  • 不动产执行异议成立的条件
    一、不动产执行异议成立的条件房屋执行异议条件是:当房屋执行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收到申请书以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的那么需要进行改正或者是撤销;若提出的证据不充足,那么会不成立而且驳回申请书;若当事人对宣判的内容不符的,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次申请。二、法院审查房产执行异议案件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什么?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我国,关于房屋物权的变动实行“债权合意加登记”制度,所以,物权能够合法变动的前提是以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合同的成立并且有效。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经济生活中涉及大额标的且关乎住房的交易当签订书面合同的一般社会观念,同时也为法院甄别真实买受人提供依据,所以对抗法院执行查封而保护物权期待权的首要条件就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而且关于合同的版本当优选网签标
    2023-03-28
    72人看过
  • 执行终结执行异议
    一丶执行完毕还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丶对于执行终结的理解这里,需要将执行完毕与执行终结进行联系性的分析。前面已经说了,一般来说,执行完毕是指执行案件的完毕。执行完毕与执行终结基本同义。《民事诉讼法》有时用执行完毕这一说法,有时用执行终结这一说法,这是一种不太统一的用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
    2023-06-13
    344人看过
  • 对监外执行的立法修改建议
    笔者建议,应将《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修改为: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笔者认为,按照该条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并且要符合上述特定条件,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也就意味着需要收监执行的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及无期徒刑其他罪犯,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可以监外执行。但这样的规定无疑剥夺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及无期徒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资格,与设立监
    2023-06-11
    182人看过
  • 执行期限立法进行修正的建议
    1、申请执行期限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提出执行申请的,应当视为执行期限中止这种情况较少发生,但随着申请执行案件的大量增加,这种现象不容忽视,在1992年民事诉讼法通过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这种情况曾于1987年作出关于《对生效多年的判决逾期申请执行的依法不予以支持的批复》,该批复提到:如果自民事诉讼法颁布后,逾期提出申请执行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则对其申请执行的请求依法不予支持。从该批复可以看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逾期申请执行有正当理由,执行期限是可以改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992年民事诉讼法通过,仅对申请执行期限作出了规定,而对申请执行期限能否更改只字未提,既使在指导执行工作的执行规定中也未有规定。笔者认为,在执行期限的理论中,引入中止的理论观点,还是可行的,即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是申请人意志以外的,申请人不能控制,不能避免的事件,而引起申请
    2023-06-06
    33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不立案怎么办,执行异议不立案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1、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 2、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
    • 法院执行异议立案怎么立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3
      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外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如何立案取决于具体情况:对于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对执行目标提出异议,法院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目标,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审查,不仅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审查执行目标的异议,但在制定裁决时,应当说明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外人不接受执行目标的异议的决定的,不得申请复议,但应当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
    • 如何办理执行异议立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立案要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
    • 怎样才能立案执行异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01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立案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是应
    • 执行异议要怎样才会立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立案要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