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控股股东权利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07:20 479 人看过

公司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第三人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由于旧公司法对解决以上纠纷没有规定,因此上述纠纷很难解决,新公司法考虑到了这些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

1、股东知情权范围的扩大

旧公司法规定股东只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不但可以查阅还可以复制,而且范围扩大到了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还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对于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查阅会计帐簿的请求,公司应予以满足,公司拒绝的,股东可请求法院协助查阅。这意味着股东的知情权进一步扩大,公司事务进一步透明,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

2、增设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3、增设了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向股东大会提案的权利。根据该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定丰富了股东权利,有利于公司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是实现公司治理中制约平衡的需要。

4、增设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做出对股东利害关系产生实质影响的决定时,对该决定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他们手中的股份,从而退出该公司。新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只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分配利润的的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在对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下,异议股东才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5、增加股东派生诉讼权

诉权的赋予和行使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所谓诉权,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股东的诉讼可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基于股权,对其权利的侵害人就其个人范围内造成的损害提起的诉讼。派生诉讼是指股东代行公司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损害公司利益的侵害人的诉讼。新公司法关于直接诉讼的规定主要体现在: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决议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公司拒绝股东合理的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要求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异议股东与公司达不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异议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等。

6、股份有限公司增设了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该制度的增设有利于股东表决权的集中使用,以便使中小股东能选出自己信任的满意的董事或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利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可以回购控股股东么?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所有权。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购情形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向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票。(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5年获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过期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继续存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然而,除了以下情况之一:(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4)由于股东合并了股东大会的公司,他们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以定金第一(一)项至第三)
    2023-08-07
    220人看过
  • 股东有权利将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吗
    股东有权利转让股权。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公司股东有权自主处分所持股权,但股权转让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
    2023-08-13
    347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中股东享有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权利
    旧公司法对股东会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可否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未作出规定,新公司法对此作出规定: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472人看过
  • 控股股东公司是不是就是母公司?
    一、控股股东公司是不是就是母公司?就是属于母公司;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为一个国家的资本所建立,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由两个或更多国家的资本联合建立。母公司作为整个跨国公司的决策中心,是在母国政府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跨国公司在海内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二、母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区别吗1、性质不同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2、条件不同母公司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2023-06-02
    335人看过
  •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利好吗
    一、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利好吗首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此问题的核心在于受让方是谁,若是确定向某特定主体进行股权转让,则引入大规模的资本投入将被视为积极的市场趋势。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同样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具体来看,这实质上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发生变动的过程,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均有明确规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若涉及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股权的转让便成为可能;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来处理。由此可见,在股权转让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与法人实体并无本质区别。在完成股权转让后,仅会导致股东的变更,而公司本身的运营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担保的对象为子公司,母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对其经营状况也有着深入的了解,因此,相应的财务风险也处于可控范围内。基于这种控制关系,母公司提供担保并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相反,母公司的担保行为为子公司的经营和发
    2024-07-08
    261人看过
  • 股东和控股股东之间是否有权利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一般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了股东资格,便享有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主要区别: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公司法实际控制人的概念是什么公司法实际控制人的概念是: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
    2023-08-04
    487人看过
  • 什么是控股股东,关于控股股东有何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认定,只需考察两个因素:一个是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一个是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及其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影响程度。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律师补充:如果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已经达到或超过了50%,该股东当然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须再考察其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影响;只有在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低于50%的情况下,才需要考察股东依其表决权能否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就同一个公司的同一个股东而言,只能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不可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满足上述任何条件的股东都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东的出
    2023-05-06
    391人看过
  • 《公司法》有哪些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
    1、公司法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有关规定是: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的资格是什么1.当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当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此人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第三,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是什么控股股东应确保社会职能的分离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
    2023-05-07
    365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什么,股东权利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要求如下: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股东权利:参与重大决策权;知情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决议撤销权;其他权利。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什么,股东权利有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022-07-17
    261人看过
  •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是否是利多
    这应该不能算做利多。股权质押,是股东出于自身需要出质股权,比如个人贷款;解除质押,是股东达到解除质押要求,比如贷款完成还款。的确,解除质押比出质股权好很多,至少股权处于自由可交易状态,但是这和股票价格走势关系不大,二级市场也不太关注个别股东的这种行为,不足以构成利多。股权质押的效力一、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德国《民法典》第1210条,日本《民法典》第346条均规定为质权担保范围。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对违约金未作规定,但台湾有学者认为违约金代替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时,为质押所担保,对于不适当履行所约定的违约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属于担保范围。法律对质
    2023-05-04
    423人看过
  • 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
    顾名思义,股东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享有的可以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东控制权是指股东因股权而获得的对相关企业的运营控制权。这两个概念有其丰富的内涵及外延。一、控制权和控股权的区别是什么控股权是指对公司股份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是却是所占比例最多,并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控制权指股东依据所持公司股权,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实际运营管理情况,拥有的对公司权益的控制力,是介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中间地带的一种权力。二、各控股比例所拥有的权利持有公司1%股份,拥有诉讼权,拥有了间接调查和起诉权利,其中调查权使用对象为监事会或董事会;持有公司3%的股份,有权召开小型会议和拥有临时提案权;持有公司5%的股份,拥有重大股权变动警戒线;如果持有公司10%的股份,可以发起临时会议,可以提出质询、起诉、调查、清算、解散公司等;持有公司股份达到20%,拥有重大同业竞争预警线;持有公
    2023-03-24
    210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向控股股东主张有关权利
    若是股东的权益受到控股股东的侵犯的,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是否可以向控股股东主张有关权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2022-07-12
    442人看过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1、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对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股东派生诉讼,侵害共益权),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不应以其为非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人而认定其不具备原告资格。2、在审理时,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1)原告应是现任股东,被告应是作出不当行为的公司控股股东、高管人员以及相关交易的相对人。股东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应通知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2)应查明公司的利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被告是否实施造成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失衡的不当行为;公司利益受到的损害与被告的不当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关交易的相对人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应审查其是否为非善意;公司是否因为不当行为人所控制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和解的,若经查实该和解方案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的,则对该和解方案不予批准而应继续审理。(4)原告诉请成立的,可以判令撤销有关的交易行为,或判令不当行为人与有
    2023-04-16
    198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新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新公司法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1、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
    2023-04-13
    48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类型和数量,股东的概念是对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股息的个人或单... 更多>

    #股东权利
    相关咨询
    • 控股股东类型公司法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 控股股东或公司股东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02
      公司法涉及的控股股东,主要有两种情形1、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2、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法为了限制控股股东,特别为控股股东设定了特别义务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2、不得利
    • 谁是公司控股股东和法人股东?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6
      1.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2.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公司对员工开放股权可以参股,什么叫控股股东的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 控股股东所,什么叫做公司的控股股东?有什么作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绝对控股股东(absolteholdingstockholders):控股股东拥有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