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售房屋未签合同如何追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23:31:24 450 人看过

在缴纳订金之前,如已明确约定签署正式合同时限,则可根据该期限要求开发商在相应期间内承担起订立合同之责任。若约定期间届满之时,开发商仍未能履行签订合同之义务,那么,便有权利主张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以双倍金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同时归还首付款。

此外,针对此种情况,亦可行使法律诉讼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与其完成合同之签署。

然而,若双方并未就签订合同的具体期限达成共识,则可随时提出书面要求,敦促对方尽快履行合同签署之义务。

然而,在此过程中,应给予开发商充分的准备时间。若在规定期限结束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合同签署之义务,同样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以双倍金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同时归还首付款。

此外,针对此种情况,亦可行使法律诉讼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与其完成合同之签署。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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