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养老保险待遇会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0:00:59 260 人看过

◆办理地点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灵活就业、停止缴费等养老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

3、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4、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沪-府发(2011)74号];

5、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等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4)36号];

◆申请条件

养老人员因死亡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人员,另需携带:

(1)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领人系配偶、父母、子女的,可提供公安机关、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终止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上述人员以外的申领人需提供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

(3)申领人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人户分离人员,另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根据养老人员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资料:

(1)因工伤致残1-4级而死亡的养老人员,还需携带工伤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认定工伤的人员除外);

(2)养老人员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需携带原始的劳保登记卡和供养直系亲属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属于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十个土葬民族的养老人员,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能反映民族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申字2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终止的情况是什么
    (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应该终止。(2)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3)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不愿意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023-11-23
    186人看过
  • 杭州养老保险供养人员待遇终止(机关事业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政秘字134号命令)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40条;3、《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市委〔2010〕2号)第44条、第48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供养遗属失踪、被判刑或者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供养遗属失踪、被判刑或者死亡的需提供下述材料:《杭州市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申报表暂停供养需提供:管理单位暂停遗属待遇书面报告、附报有关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宣告书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1、根据申领、调整待遇的不同情况,填写不同表格。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3-05-10
    220人看过
  •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所能享受到的经济收入或其他各项资金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退休前本人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三是本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如果只符合前两个条件,而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则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金。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是:统一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称为“新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统一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发给基本养老待遇。而对于统一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
    2023-05-03
    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会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的终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享受期满的;2、重新就业的;3、应征服兵役的;4、移居境外的;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职介机构介绍工作的;8、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计划外生育、自杀、酗酒、吸毒以及蓄意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病、伤、死亡者,不能申领住院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罚则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
    2023-05-03
    14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023-06-09
    136人看过
  • 怎样选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有什么待遇
    一、怎样选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选择养老保险,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保费要合理保费要合理(不会造成负担)年缴保费控制在年收入(工资、奖金、利息或投资收入等)的15~20%。(二)保额要足够人寿险是年收入的5倍左右,意外险是年收入的5倍左右。通常,年龄在30~55岁的人最需要足够的保障,这是为了在自己丧失工作能力的时候,家庭依然能够保证在未来5年内的原有的生活水准。(三)保障要全面保险一定要全面,包括人寿险、意外险、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等,真正做到无后顾之忧。二、养老保险有什么待遇(一)缴费年限: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
    2023-03-01
    490人看过
  • 潍坊养老保险养老待遇
    法律综合知识
    1、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2、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023-12-09
    229人看过
  • 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情况下享有
    公务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其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了公务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2、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
    2023-04-28
    486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二、终止失
    2023-12-11
    199人看过
  • 合同终止发生会在什么情况下?
    一、合同终止发生会在什么情况下?合同终止会在以下情况下发生: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二、终止合同是否影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后,如果是一方违约造成的,不会影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有:合同终止是法
    2023-02-13
    2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3)缴纳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
    2023-03-26
    141人看过
  • 养老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基本养老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和丧葬抚恤补助费。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基本养老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和丧葬抚恤补助费。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基础性养老金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指按缴费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
    2023-06-09
    30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注意的问题有: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工伤保险待遇分类1、按内容分类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享受的待遇按照内容分类,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第二类是经济补偿的待遇;第三类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所谓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应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三项。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和康复治疗以及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个人不提额外要求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不需要个人负担;住院伙食补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费用的补贴;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待遇。所谓经济补偿的待遇,是一次
    2023-07-22
    44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托收协议什么情形下会终止?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单位可能会了方便,就直接与银行签署同城社会保险委托收款协议,此类协议也属于民事协议的一种,故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议在拟定后、双方若自愿签署,那么协议生效后,任何社会保险委托收款协议当事人都需要遵守该协议的规定。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要有房东签字不一定,也可以由房东委托他人签。1、签字人经过房东授权,那么默认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
    2023-06-29
    19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条中工伤待遇什么情况终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一、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待遇什么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9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
    • 哪些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中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你可以多看一些派遣信息就会了解,像麦斯特人力资源就很不错。
    • 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养老保险的定义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一)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