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法清除职工持股的法律障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45:42 479 人看过

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的亮点,值得我们给予充分关注,适时、积极地推进实施。全国人大代表耿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超过200人,这对参与人数众多的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就构成了法律上的障碍。由此导致了实践中一系列员工持股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并造成了诸多纠纷。解决公司法中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与建立完善的员工持股制度之间的矛盾,是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耿某某建议:对现行公司法进行修改,扩大股东人数,如扩大到800-1000人,或取消对股东人数进行限制的规定。

此外,耿某某还就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提出建议,建议删除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条款,以避免多头授权,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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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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