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享受农村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1 15:38:02 393 人看过

一、什么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享受农村土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国家公务员不得享有农村土地权益。

在农村第二次土地承包期间,部分人员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当他们在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完成之后,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国有企业的固定员工等职业群体时,他们已经失去了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因此也不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这些人将不会被登记确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同所有者,并且需要依法办理其所属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什么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主要情形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享受农村土地”,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七条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n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n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n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职人员户口在农村能享受宅基地吗
    不可以,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一、理建筑工程中途停工的可以采取什么方法应当对于理建筑工程中途停工的,如果是由于发包方原因停工的,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其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解决。如果是由于承包方停工的,则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损失。同样如果其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解决。二、土地承包合同怎么签才有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条款,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三、承包经营
    2023-03-01
    205人看过
  • 公务员可不可以承包农村土地
    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农村土地承包可不可以转包,近年来,随着农村到城里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农村土地撂荒的现象有所增加。如何在保障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土地基本权利基础的同时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法第三十二条同时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这样,就从制度上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处分权。因此,王某与蒋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
    2023-03-17
    103人看过
  • 哪些人享受农村土地补偿
    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根据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也是不同。通常有以下划分标准: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外嫁、是否在外就读户口迁出、宅基证的有无、宅基地的来源等。因此,应当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在该地区具体有哪些人不符合安置条件。《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2024-05-02
    1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按什么标准,土地确权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确权按什么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
    2024-03-29
    175人看过
  • 公务员能否享受村集体分红
    公职人员是不可以再享受村级集体经济红利的,即便以后辞职也享受不到的。公职人员,必须在单位或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不得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已回迁农村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享受任何村民福利待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一、农村户口买房子没有地国家有政策吗?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农户提出申请的,可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对其给予调整分配。没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暂不对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待以后具备条件后再解决。二、出嫁子女可以享受征地的补偿吗出嫁子女可以享受征地的补偿。“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6-23
    4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回收是否能享受国家补贴?
    没有。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回收一亩多少钱视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1、土地征用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土地征用的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按人口计算;补助费: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能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农作物的,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按照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2023-07-06
    491人看过
  • 2021年农村土地法律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
    2023-07-15
    410人看过
  • 农村户口能不能享受4050
    以前是不可能的,但许多地方取消了户籍限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村户口是否可以享受4050政策。4050人员社会保障补贴实际上也称为就业困难员工的社会保障补贴。一般来说,它是对当地户籍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障补贴(如上海、青岛等地区规定)。享受的时间是三年,第一次申请离退休还不到5年,可以推迟到退休为止。一、4050政策申请条件4050社保补贴最新政策:申请对象条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申请时间: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申请材料:(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5
    2023-03-02
    3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农村土地用途的法律规定
    一、农村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农村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如下:1.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村土地用途变更是否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3.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4.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6.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7.国土资源局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便可完成土地用途的变更。如果农村土地用途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其土地用途的变更需要报由国务院批准。二、农村土地用途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用途的法律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有
    2023-06-23
    3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转让违法吗?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转让不违法,符合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
    2023-06-22
    3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是多久?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
    2023-03-21
    111人看过
  • 谁可以享受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
    一、谁可以享受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是什么标准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
    2023-10-02
    343人看过
  • 问题:公职人员能否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征地补偿?
    公职人员的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公职人员的户籍如果是在农村集体中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公务员是有征地补偿款的。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农村征地的补偿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外嫁女,有征地补偿吗?随着城镇化推进,征地拆迁工程也在全国各地兴起,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问题也随之凸显。而如果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纠纷解决不好,不仅影响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也势必会影响地方的秩序。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多年代理的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都非常关心外嫁女的补偿问题。下面就由在明律师来说说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最高法公布了这样一件关于外嫁女的判决案件:基本案情1999年11月18日,原告李某与被告罗山县龙山乡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的
    2023-07-03
    339人看过
  •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知识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5月19日,仙游法院立案庭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为契机,深入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第一站:纠纷调处现场据了解,2016年6月份,某公司与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签订《山地承包开发合同》,约定洋坑村将三千余亩山地及冬田发包给该公司开发利用,承包期限为70年。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仙游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承包山地林权证。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洋坑村村民在该承包的山地上种植油茶树。某公司以村民未经允许种植油茶树诉至法院。为此,仙游县“综治+诉源治理”中心召集大济镇副镇长付永辉、洋坑村干部及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就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向双方一一分析,建议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避免造成各自的损失,双方
    2023-06-04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转非公务员可否享受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般分配按当初土地分产到户时每户承包土地的人口数分摊。
    • 征地农转非后公务员还能享受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5
      展开全部一般分配按当初土地分产到户时每户承包土地的人口数分摊。
    • 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后能不能享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5-19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农业转能不能享受到村土地使用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户口已迁出,土地可以转让的,也就是办理一个土地的转让使用手续即可,但注意不能买卖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即对原来土地的使用权丧失。
    • 公务员享受农村的补贴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公益岗位不享受国家社会保障补贴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