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费属于强制险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1:33:13 286 人看过

交通强制险伤残鉴定费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交强险作为责任保险应当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中赔偿鉴定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关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八条规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的项目,包括了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和鉴定费是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诉讼费和鉴定费不是保险公司赔,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而鉴定费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申请的,那么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出

(一)《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二)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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