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抚养孩子一方不愿意探视的,如果另一方也同意,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直接写明离婚后不探视孩子。因为探视孩子的时间和方式是可以双方进行约定的,只有双方意见不一致然后诉至法院时,法院才会参与进来。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当事人看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享有探视权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申请法院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还是子女的监护人吗
有的人会认为,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决归一方所有,那另一方在法律上来讲就不再属于孩子的监护人,因为他不再享有抚养权,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不因抚养权的丧失而失去做父母的权利与义务。而法定监护人是一个法定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因为对方不享有抚养权而拒绝孩子跟父母相见,甚至将孩子藏起来,导致一方完全见不到孩子。一方不配合探视孩子的,甚至要付出民事和刑事责任。因此,离婚后的父母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因抚养权的改变而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三、民法典夫妻离婚怎么确定另一方的探视权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协助。而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定。协定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同时行使探视权时不得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将依法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方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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