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滥用职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5:12:33 94 人看过

具体的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算滥用职权行为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442人看过
  • 违规进人属于滥用职权吗
    滥用职权是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的权力滥用。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一、渎职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玩忽职守与渎职两罪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不同: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二)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虽然两罪都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
    2023-06-27
    306人看过
  • 滥用职权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范围
    一、滥用职权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范围滥用职权属于人民检察院部门管辖范围。权力滥用的立案侦查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在我国,能够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安部门。但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是由不同的机关来侦查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罪区别是什么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罪区别有2点,分别是:1.是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只能出于过失,玩忽职守罪只能由故意构成;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滥用职权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2023-10-13
    42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行为犯吗
    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刑法》第九章的全部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滥用职权罪最低要判几年?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最轻会被判处拘役的刑罚。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产生以下后果的行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二、滥用职权数额标准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
    2023-03-07
    34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行为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对于物质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根据《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进行把握,但对于非物质性损失的认定,则须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一、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会怎样犯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
    2023-03-02
    99人看过
  • 过失行为是滥用职权吗
    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故意的犯罪,并不存在过失的行为,如果是过失行为的,应该是属于失职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201人看过
  • 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滥用职权属于渎职犯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律决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
    2023-08-25
    265人看过
  • 暴力取证是否属于滥用职权
    暴力取证不属于滥用职权罪,应当构成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一、刑讯逼供罪怎么判刑刑讯逼供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或者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本罪的法益,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其次是司法活动的正当性。二、非法取证罪怎么处罚的非法取证罪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非法取证应该是规定的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主体是有取证权的司法人员。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别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6-19
    184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交通违法、违规和违章是交通行为中的三种情况。交通违法指的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记分处罚。而交通违规指的是未遵守已达成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在交通行为中,违法(如交通违法)与违规、违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而言,交通违法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而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至于交通违规,它指的是违反已达成规定的行为。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违章与违法的区别违章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首先,违章是指违反规定、章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而违法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次,
    2024-03-15
    492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2024
    一、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2024-02-04
    188人看过
  • 滥用远光灯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滥用远光灯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四)
    2023-04-21
    462人看过
  • 代理权的滥用包括哪些行为
    一、代理权的滥用包括哪些行为1、代理权的滥用行为包括: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滥用代理权;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代理人明知违法,仍然滥用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滥用代理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若被代理人认为该部分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理,对自己有益无害的,可以行使追认权,即表示对该部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来承担。2、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的,由此所产
    2023-04-20
    346人看过
  • 股东权利的滥用行为有哪些?
    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通常有:1、行使表决权时,拒绝行使;2、利用行使知情权窃取商业秘密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3、滥用股东权利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滥用股东权利的如何处罚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
    2023-07-02
    239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专利权滥用
    专利权滥用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的被许可人不正当行使专利权,或者利用其专利优势地位,不正当地限制专利交易或者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为,它与专利制度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宗旨相悖。因而,从本质上看,滥用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滥用的故意,且其行为侵犯了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实践中,专利权滥用现象甚多,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跨国公司利用专利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综合起来,滥用专利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为:(1)专利许可、专利池中的专利权滥用。例如,采取拒绝许可、回授许可、许可时固定价格、限制被许可人的技术再研发,并且将无效专利、已过保护期限的专利、生产相关产品的周边专利等放人专利池中,收取高额许可费。(2)专利网布局中的专利滥用。当前,许多善于专利运营的企业都才去了Portfoilo战略、构建专利网。一方面,对关键、重要技术申请基础专利、核心专利;同时,在基础专利、核
    2023-05-01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协警属于滥用职权的哪种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6
      协警是不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因为协警不是在编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滥用职权罪。
    • 什么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滥用职权的行为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 滥用股东权利属于哪种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
    •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属于什么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构成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滥用股东权利行为是否属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7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无效。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