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义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31:46 139 人看过

1、土地登记

(1)承担后果的义务

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因此,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代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对委托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由委托人承担。

(2)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受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在授权委托土地登记代理处理事务中,对于处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可以用两种方式解决:①预付费用。委托人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约定合同时,可以预先支付给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事务的费用;②偿还费用: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处理事务时发生的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

(3)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委托人在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人为其代理的业务成果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支付土地登记代理的劳务报酬。一般代理佣金要考虑代理事项的数量,也应考虑业务质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需要在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方式中予以体现。此外,任何形式的代理佣金的拖欠和减少均视为委托人的违约行为。来源:考试大

(4)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委托人必须及时向土地登记代理人提供开展代理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如在办理土地登记的过程中,委托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用地资料、权属资料及其他必备资料等。

2、开发研究

(1)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委托人应当提供全部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包括购买研究必需的设备仪器、研究资料、试验材料、能源、试制、安装以及情报资料等项费用。研究开发经费是委托开发合同履行所必需的费用,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后,研究工作开始前支付,也可以根据研究的进度分期支付,但不得影响研究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结算办法。合同约定按照实际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当补充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剩余时,研究开发人应当如数返还。如果合同中约定研究开发经费包干使用,那么结余经费应当归研究开发人所有,不足的经费由研究开发人自行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结算办法,可以按照包干使用的办法,处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委托人向研究开发人支付的报酬,是指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与研究开发经费不同,它是研究开发人获得的劳动收入。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2)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委托开发工作是研究开发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的,只有委托人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以及研究开发人所要求的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数据,并作好必要的协助工作,研究开发人的研究开发才能更好地满足其要求。因此,合同成立后,委托人负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必要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的义务。但是,委托人为研究开发人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完成协作工作,只是为开发工作提供的辅助性劳动,不能因此认为是参加了开发研究,将委托开发合同变为合作开发合同。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委托人还应当应研究开发人的要求,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但应以研究开发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为限。

(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开发合同履行后,委托人享有接受该项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这也是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期接受这一成果。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方式、时间或者期限,便于合同及时履行。

一、信托与委托、代理有什么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可用于设立信托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信托关系便无从确立;而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要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

2、名义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系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中,受托人/代理人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

3、财产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一般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债权人可以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一、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的主要权利:(1)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2)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
    2024-01-16
    412人看过
  • 在全权委托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什么
    全权委托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形式,指的是将自己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限全部委托给受托人来进行办理,受托人具有较大的权限范围,但是需要签订全权委托书。一、法庭原告委托书怎么写法庭原告委托书内容如下: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信息;2、委托处理的事由;3、委托权限;4、委托期限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要有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的内容。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二、办理不动产证委托书的要点授权委托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等;2、受托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即可;3、委托事由及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具体的授权范围;4、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应该如何防范一、受托
    2023-06-28
    290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意义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很好地实现了企业之间借贷的需求。使那些资金盈余的企业和资金短缺的企业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融通的渠道。委托贷款的意义委托贷款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之间资金的拆借,但是由于我国《贷款通则》中明令禁止,在没有实际贸易背景下,不允许不同法人实体帐户之间的资金进行转移。因此只能通过委托贷款来实现企业间资金的相互融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大量的资金闲置在帐户中,仅仅靠小小的银行存款利率来获取收益,显然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如果将这笔资金拿去投资,由于每个企业内部都有一定的风险系数,因此很多企业不会愿意进行那些收益较高、同时风险系数又高的投资活动。同时,进行
    2023-05-05
    159人看过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怎样的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一、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限制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应以商
    2023-03-19
    156人看过
  • 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及含义
    一、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被委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被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被委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二、被委托人的含义被委托人的含义如下: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2023-05-03
    310人看过
  • 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
    (一)受托人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二)委托人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一、委托合同具有怎样的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
    2023-03-12
    128人看过
  • 委托人权利义务的梳理
    (一)居间委托人的权利居间合同委托人是指委托居间人进行定约中介活动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1)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合同订立后,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将自己所知的有关订立合同的信息报告给委托人,不得隐瞒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诈当事人。(2)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不支付其居间报酬,还有权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委托人居间委托人的义务(1)报酬支付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2)费用负担义务。居间人未促雇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委托人,受托,委托,损失,事务,应当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
    2023-07-22
    333人看过
  • 委托人支付费用的义务
    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支付费用的义务。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应预付多少费用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应依照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而定。预付费用系为委托人利益使用的,与委托事务的处理并不成立对价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不存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非经约定,受托人无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在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场合,若因委托人拒付费用以致影响受托人基于该合同的收益或者给其造成损失时,受托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委托人偿还受托人支出必要费用的义务。如果受托人垫付了费用,则有请求委托人偿还的权利。委托人偿还的费用一般应限于受托人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所谓“必要费用",是指处理受托事务不可缺少的费用,例如交通费、食宿费、手续费等。当事人就必要费用的范围发生争议时,委托人应对其认为不必要的部分举证。在确定必要费用的范围时,应充分考
    2023-06-24
    464人看过
  •  委托人债务重组的定义
    委托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将其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用来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存货、各种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此外,把债务转为资本通常是指债务人把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把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委托债务重组的含义:1、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将其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用来清偿债务的资产包含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各种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把债务转为资本通常是指,债务人把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把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类型有哪些?债务重组是企业为了解决债务问题而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很多,其中包括:1. 债务减免: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减免协议,将部分或全部债务减免或者免除一定期限内的偿还责任。2. 债务分期付款: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分期付款协议,将债务分期
    2023-08-24
    77人看过
  • 委托人的定义?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什么?
    权利,委托人,受托,财产,要求,解任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一、信托的特征包括哪些委托人对受托人寄以重大信任,将财产权利移转给受托人,在
    2023-03-05
    282人看过
  • 委托人和研究开发人的权利与义务各是什么?
    (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研究开发人取得申请专利权。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委托的义务1)委托开发合同的(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研究开发人取得申请专利权。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委托的义务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2)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责任。(3)研究开发人的权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2)研究开发人有权按照
    2023-06-26
    157人看过
  • 什么是信托受托人、受托人有哪些义务
    信托受托人又称“财产受托管理人”、“信托管理人”、“受托人”。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与的信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受托人有哪些义务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4、交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
    2023-05-04
    339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双方承担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一、合同终止的后果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1、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书可以再转委托么委托书可以再转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把本应自己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处理的一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
    2023-06-21
    307人看过
  •  委托人是否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根据规定,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应向其支付报酬。如果受托人无法完成委托事务或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规定,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应向其支付报酬。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 托 合 同 有 偿 支 付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委托合同可以有偿支付或者无偿支付。有偿支付,是指委托人支付报酬;无偿支付,是指委托人支付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请求委托人支付的,属于受托人的劳务费。因此,委
    2023-09-10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委托人有什么义务支付委托人报酬的经济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对于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的理解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委托人包含什么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1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具体而言: 1、支付费用的义务在我国,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不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支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方式有两种,其一为委托人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其二是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的费用后,委托人偿还该费用及利息。 (1)委托人预付费用。委托合同属于劳务给付性质的合同,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委托人履行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当事人研究开发某项技术的合同。合同中完成开发工作的一方为开发研究人,即受托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当事人称为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一、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按期或按实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如果合同中已约定发开发经费,而在实际开发中的合理超出部分,委托人应予以补足;如果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的,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如果合同约定开发研
    • 委托的义务是什么第三人跟受托人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30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委托人定义是什么?受托人又定义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5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就是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办理某项事情。法人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但只要法人委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