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可以占地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51:57 230 人看过

施工企业不可以占地赔偿,施工企业不能替建设单位支付村民土地征用赔偿款。农村集体的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必须由政府先征后用,转为国有土地,使用单位向政府上交土地出让金,并支付农民的土地补偿款。程序是,政府牵头,组织用地单位先与农民达成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协议达成签字生效后,向农民支付补偿款,才能办理相关征用手续。作为施工企业,不具有当事者主体资格,因此,施工企业没有这个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

1、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征用林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计算。征用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

2、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果园按被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秸秆按粮价的30%计算;

3、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4、国有土地已有使用单位的,实行有偿划拨,其补偿费标准由省辖市、县和县级市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工地施工交强险赔偿吗
    赔偿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一、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资料(一)交强险的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
    2023-06-28
    399人看过
  • 施工缺陷可以主张误工赔偿吗
    一、施工缺陷可以主张误工赔偿吗施工缺陷造成施工人员受伤的,如果施工人员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
    2023-06-15
    411人看过
  • 企业占用有哪些赔偿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5、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一、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1、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
    2023-03-07
    486人看过
  • 施工企业分公司与施工企业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施工企业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是否有建筑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特殊行业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吗我们都知道,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项目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项目合同,否则被视为违法;此外,总公司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的行为也是一项非法分包行为,因为该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实质上,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的施工建设,导致违法分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包商的违法分包或违法转包建设工程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总之,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最终法律责任由总
    2023-07-22
    387人看过
  • 建筑企业与施工单位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一、分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但不能理解为办事机构或者部门。二、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一样吗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不一样,它们的效力也不一样。分公司公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三、隶属企业是不是指总公司隶属企业是指总公司,一个单位的隶属企业是填写这个单位的上级企业或者总公司。在总公司与分
    2023-03-20
    95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挂靠不
    不允许。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的会计如何处理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值得说明的是,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存在着挂靠企业以现金形式向被挂靠企业支付挂靠管理费的方式,被挂靠企业将收到的挂靠管理费作为小金库管理,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种形式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第一类: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
    2023-08-09
    473人看过
  • 企业可以变更员工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所以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要求双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其目的主要在于限制用人单位因随心所以增加劳动者工作及生活成本等。公司为了能够随意调动员工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将工作地点确定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企图让员工在遭遇调动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无疑属于回避公司的主要义务。对此,《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另一方面,从合理性角度上看,可以不受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的约束。对于过于笼统、过分宽泛劳动地点的界定,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经营管理需要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便利来综合考量。《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
    2023-02-14
    230人看过
  • 农村占地补偿以人数赔偿吗
    不全是。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费等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3-04-14
    364人看过
  • 未收到征地补偿可以施工吗?
    未收到征地补偿不可以施工,国家征收土地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
    2023-06-28
    420人看过
  • 单位施工占用个人田地如何赔偿,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一、单位施工占用个人田地如何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需要评估土地及地物的价格,具体方法的申请评估鉴定公司评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2023-04-18
    149人看过
  • 侵占他人土地怎么赔偿,可以立案吗
    侵占他人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赔偿。返还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协商。侵占他人土地可以立案。侵占他人土地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即可以立案。一、侵占他人土地怎么赔偿侵占他人土地赔偿如下: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2023-06-05
    106人看过
  • 五一节工地可以施工吗
    一、五一节工地可以施工吗1、五一节工地可以施工,但是有限制条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及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什么时候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
    2023-08-09
    450人看过
  • 农村占地补偿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
    2023-08-05
    244人看过
  • 河北地区工伤赔偿标准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河北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昆山市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昆山市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伤残的等级程度给予不同的赔偿金额。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
    2023-07-01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恩施赔偿企业占地补偿如何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8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
    • 施工企业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7
      施工企业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是否有建筑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特殊行业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 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占地补偿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
    • 2022年企业占地如何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9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
    • 双鸭山企业占用可以怎样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0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