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1:52:16 145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65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回收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转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答案是否定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且为住宅用地,则:

(一)依《民法典》(2021.1.1生效)、《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

(二)我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

因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村民所有可以收回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经过征收后才能变为国有。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2005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法函【2005】36号)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是指“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也重申了这一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也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与乡、镇、村、组签订协议,圈占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违反上述规定所签订的协议一律无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2023-07-21
    196人看过
  • 可收回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此规定属于处罚性收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法用地,因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由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这实际上已成为闲置或荒芜土地。为了使土地资源能加以合理
    2023-05-05
    138人看过
  •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如下:1、拟定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案;2、将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3、批准后,进行公告;4、发布收回决定;5、收回并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一、农村土地征收程序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
    2023-03-28
    48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条件
    以下情形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停止使用土地;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一、签订农村土地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在法律上,土地所有权是不得转让的,我们一般所说土地转让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比较特殊,因此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明确该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的,但集体土地使用权则不得随意转让。第二,了解该转让土地的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会区分农业用地及非农业用地,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也需要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因此土地的用途会影响到受让人转让后的使用,需要特别注意。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转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
    2023-04-04
    443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村集体土地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农村宅基地是怎样回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2023-06-21
    467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村集体土地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使用的规定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
    2023-04-02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9
      《土地管理法》第65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回收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转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村集体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19
      1.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权,已经确权的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  这表明:你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了两年却没建房也有集体回收,注销土地登记。 2.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
    • 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提前收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7
      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2款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而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对所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对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时,不应给予补偿。
    • 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可以收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