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文卫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9:42:54 359 人看过

养殖场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用地选址应当通过规划局的审批,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养殖证,到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将科教用地作为抵押品?
    科教用地不可以进行抵押。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作为教育等非营利的教育设施,不能够进行抵押。而教育设施也包含土地,土地作为教育用地是房屋等设施的基础。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因此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用途为教育用地的国有土地,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不允许进行抵押。什么是科教用地,科教用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科教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教育科研用地A3,是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包括高等院校用地A3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中小学用地A33、特殊教育用地A34、科研用地A35。科教用地包括教育、科技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均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2023-07-10
    380人看过
  • 旅游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吗
    不是,旅游地属于建设旅游和观光项目的建设开发土地,不属于商业用地。二、开发商什么时候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以下时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发商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证书;开发商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商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开发商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开发商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三、现在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
    2023-02-20
    187人看过
  • 挪用科研经费属于什么罪
    职务侵占罪。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此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7
    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学校搬迁教育用地是否属于减免范围?
    公办学校一般是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是:(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情况有哪些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
    2023-08-17
    306人看过
  • 荒地是否属于地上公用地
    荒地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当事人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开垦的荒地能拿作物补贴吗就拿三大粮之一的玉米来举例,明文规定如下:“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的面积,不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除了玉米,事实上其他所有农作物品种凡是种在私自开垦的荒地上,也都无法领到补贴。综合上面所说的,谁开垦的荒地不一定就会归谁,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但如果走法律的流程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是可以获得此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2023-08-01
    132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属于什么税种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宜耕土地开发和改良现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点。一、四川高速公路赔付标准是
    2023-04-12
    477人看过
  • 为什么地下的文物属于国家
    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如果不如此规定,而是按照谁发现谁所有,那会是什么样的结果?那恐怕就是全民“挖坟”了,最终得益的绝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而是最有实力、最有资源的达官贵人,因为他们更具备“挖坟”的信息、技术和经济条件。这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资本王国了。《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走私文物罪中的文物是指什么走私文物罪中的文物是指《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下列历史遗留物: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
    2023-08-10
    74人看过
  • 偷盗地下文物属于什么犯罪
    偷盗地下文物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盗地下文物属于什么犯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2022-07-03
    363人看过
  • 荒山属于什么用地,荒山用地的分类有哪些
    荒地在我国属于集体未利用地。广义而言,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作的荒地。《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沙滩等。,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均可由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渔业生产。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引用沿革信息统计。集体荒山的所有权归谁集体荒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023-08-07
    416人看过
  • 政府租用农用地修公路土地属于什么性质
    一、政府租用农用地修公路土地属于什么性质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
    2023-03-23
    449人看过
  • 科研资金被挪用属于什么罪
    一、科研资金被挪用属于什么罪对于犯罪学领域的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其客观方面呈现出了利用自身职位上所拥有的权力和便利性,将本应属于公司等机构或组织的财务进行非法侵占,并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幅度的行为特征。具体来说,该罪行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是通过利用工作职位上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条件来实施侵占行为;其次,行为人必须存在实际的侵占行为;最后,行为人的侵占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即数额较大。若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财务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同样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2024-06-30
    269人看过
  • 什么标准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在下列标准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才立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般要该如何惩罚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结果犯,只要当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数量较大并大量毁坏该农用地的,才构成本罪的既遂。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凡违反该程序私自占用数量较大耕地的居民均可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
    2023-07-29
    342人看过
  • 科教用地能否去银行办理抵押
    一般情况下教育用地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05-05
    493人看过
  • 设施农用地属于耕地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设施农用地属于耕地吗设施农用地不属于耕地,其属于农业用地范畴,考虑到设施农业具有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法律明确设施农业包括作物种植设施(含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但是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算
    2024-01-23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科教用地?科教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是什么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6
      科教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教育科研用地A 3,是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包括高等院校用地A3 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 2、中小学用地A3 3、特殊教育用地A3 4、科研用地A35科教用
    • 科教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提出续期申请。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 规模化养殖用地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国家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管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耕地。规模化养殖业用地不属于种植业用地,一般占地面积较大,且系在地面营造建筑物使原土地条件难以恢复。此类用地应参照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该类建设所需用地应尽量安排利用非耕地,如确需占用耕地,也须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委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中确定的批准权限,报国务院审批。
    • 科教用地抵押怎么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6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检查、没收、监督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科教用地使用年限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科教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科教用地使用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