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09:20:37 323 人看过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变更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若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导致变更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且前述的记载内容,一般会予以公示。

一、产权证明什么情况下用

证明不动产的产权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房屋登记与法律文书不一致能否购买?

只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载明房产归卖方所有,买卖符合法律规定,该房屋就可以购买。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时,即应认定不动产物权已经发生转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可以持该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是否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均不影响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赠与房产不过户有效吗?

赠与房产不过户的,物权不发生变动的效力,但是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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