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解除有什么情形
1、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侵犯财产罪特征有哪些
1、侵犯财产类案件很多,应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形下,侵财类犯罪既遂标准为行为人已对财物进行实际控制。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侵犯财产罪构成要件的特征:
2、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3、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4、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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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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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解除当事人解除保全的情形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4我国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是,采用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后的30天内当事人没有申请仲裁也没有起诉,仲裁申请被驳回,或者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相关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定驳回的,诸如此类的情形,应该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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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一、财产保全的解除方式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二、保全担保《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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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保全,是当争议财产受某些因柴油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财产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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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解除的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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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协议有什么作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0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如下: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