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行使权利的四个必要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21:20:43 56 人看过

1、债权人已为通知。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宽限期未作约定的,在留置权产生之后,留置权人应当将已经留置其动产和债务履行宽限期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持续占有留置物。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的,留置权将有可能归于消灭。

3、宽限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4、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限制留置权行使的情形。

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必备的条件解析是什么

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清偿期的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实现。这一定时期称为宽限期。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义务。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义务,留置权被消灭,留置权人不能再实现留置权。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依法实现。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1、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债务人此时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并不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于债务人此时与留置权人之间对债务本身并无异议,故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解决。2、紧急留置权的行使。紧急留置权制度,债权未到期之前,债务人已经没有清偿能力,债权人是否可以就标的物成立留置权。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即便债务人对其交付的动产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债权人仍能基于不知债务人对交付财产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刘只能债务人的财产。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共同点1、留置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当债权未受清偿时,对留置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2、留置权与质权的客体都为债务人
    2023-03-27
    124人看过
  •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一、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一)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债务人此时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并不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于债务人此时与留置权人之间对债务本身并无异议,故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解决。(二)紧急留置权的行使。紧急留置权制度,债权未到期之前,债务人已经没有清偿能力,债权人是否可以就标的物成立留置权。(三)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即便债务人对其交付的动产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债权人仍能基于不知债务人对交付财产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刘只能债务人的财产。二、什么是留置权的法定性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不得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此为各国民法之通例
    2023-06-05
    391人看过
  • 行使留置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1、行使留置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只有在清偿期届满时,才能实现初始留置权。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要素:1。以留置权担保的主债权期限届满的,才能实现留置权。2。必须执行某些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权益,它具有次要效力。当债权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只具有留置权的效力,即债权人对标的物享有留置权,但不具有优先权的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改变留置权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真正实现留置权。第二,留置权的实现途径。1。所谓折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立后,经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留置权本身的性质和参照市场价格,将留置权的所有权从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财产。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财产达成协议的,可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当事人对拍卖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只能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2023-05-08
    133人看过
  • 依法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
    依法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1)留置权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合同关系,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只有按照合同约定,才能合法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不符合约定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不属于对方占有的财产,不能视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必须与留置权有关。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与留置权的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如占有加工合同的依据是加工合同。(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以债务达到清偿期限,债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为法律事实。(4)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权益。留置权的设立和优先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权。阅读了本文的内容后,我们需要做好理解工作,以便了解法律对依法行使留置权条件的规定。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留置,以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8
    162人看过
  • 留置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一、留置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要件: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二、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有哪些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所谓折价就是指,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留置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留置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可
    2023-02-20
    164人看过
  • 留置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一、留置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要件: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二、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有哪些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所谓折价就是指,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留置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留置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可
    2023-04-15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人行使权利还应具备四个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8
      1、债权人已为通知。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宽限期未作约定的,在留置权产生之后,留置权人应当将已经留置其动产和债务履行宽限期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持续占有留置物。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的,留置权将有可能归于消灭。 3、宽限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4、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限制留置权行使的情形。
    • 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行使留置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5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
    • 什么是留置权行使,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 留置权人行使权力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1、债权人已为通知。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宽限期未作约定的,在留置权产生之后,留置权人应当将已经留置其动产和债务履行宽限期通知债务人。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宽限期作出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担保法》第87条规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对留置物实行变价。 2、债权人持续占有留置物。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的,留置权将有可能归于消灭。因此,留置权人行使留置
    •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为大家提供行使留置权的条件:(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