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指主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4:00:08 365 人看过

债务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在某个时间段内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的期间。也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保证期间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若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保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民法典担保人多长时间后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多长时间后会失效,按担保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自主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后失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6、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7、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可以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到期吗
    在保证期间中,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从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计算),而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也为2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为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是基于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只有在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方可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保证人就更无义务履行保证责任。当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时,在主债务履行期未到期时,债务人没有义务履行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然也不用承担。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时,当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保证期间也同时结束,实际上等于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023-03-04
    212人看过
  • 债务到期后主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计算受何影响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到期后,债务人破产。则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到期之日,保证期间的计算不受债务人破产程序相关事实的影响。作为债权人,应当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单独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申报了债权,但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可以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到期前,债务人即破产,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在该种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此时。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但是有权就债
    2023-05-06
    146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保证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比如: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甲乙约定乙于2008年5月1日还款;丙为保证人,甲丙签订保证合同,但并没有明确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丙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如果乙于2008年5月1日未按时履行债务
    2023-02-18
    5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到期确认书主要是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到期确认书主要是指什么债权债务到期确认书主要是指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束,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4.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5.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二、债权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债权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包括: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2023-06-15
    471人看过
  • 连带担保主债务期间怎么算
    一、连带担保主债务期间怎么算在担保制度中,保证期间属于决定保证义务承担者应尽保证责任的时间区间,它并不存在暂停、暂缓或长度延伸等情况。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在书面协议中协商约定保证期间,但若该协议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偿还期或者与主债务偿还期同时结束,这种约定将被理解为未做任何规定;当无法进行这样的约定或者这种约定不够明确时,此时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长达六个月的时间段内。《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
    2024-03-21
    366人看过
  • 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的保证期间的起算
    主债务系分期履行时,会涉及到保证期间究竟从哪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主张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历次答复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中均主张此种起算方法。下面有两种情况需要清楚:(1)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该笔债权应视为一个整体,从成为独立整体债权的最后一期到期日,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从被转让债权的最后到期日起算。(2)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待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起算并非保证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保证责任产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据此,笔者认为,在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虽然保证期间从最后
    2023-03-08
    63人看过
  • 约定的保证期间应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按照要求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在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也就是说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这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一、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如何去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
    2023-03-25
    104人看过
  •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指是什么
    一、迟延履行期间债务指是什么延迟履行期乃指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期间,《民事诉讼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第232条):若被执行人未依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需双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利息;反之,如其未能履行其他义务,亦应支付迟延履行金。此乃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基本法律依据。在计算延迟履行期的基础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以判决生效日为起点;以判决书载明的日期为准;以申请执行日为起算点;以执行通知书送达日为起算点;以及以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为起算点。《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定。二、经济纠
    2024-04-15
    367人看过
  • 保证期间指的是什么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155人看过
  •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期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必须取得保证人对立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的归属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原则上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将选择权赋予债务人,有利于债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适宜债务履行的选择,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交易实现。但是,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三种例外。一是法律对选择权的归属主体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该规定确定享有选择权的主体。二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在当事人对选择权的归属主体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
    2024-02-01
    348人看过
  • 主债务履行期间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应该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但是到期之后主要的债务人还是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义务履行,这样的情况下,当时合同的担保人就应该开始履行担保责任了,所以这里面说的主债务期届满其实是一个时间节点的问题,这要是针对需要履行债务的人员。一、银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要视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而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有约定的按约定。但是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二、房贷担保人取消担保怎么申请贷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担保期间的问题和欺诈担保的情形。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
    2023-04-11
    82人看过
  • 个人债务主要是指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一、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2023-06-27
    243人看过
  • 没有约定主债务期间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一、没有约定主债务期间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主债务即借款的履行期限,只有明确了该期限,才能开始计算保证责任的期限。因此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在计算保证期限时显得十分重要。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依据1、关于担保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
    2023-06-15
    384人看过
  • 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是指什么
    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是指什么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是确定债务人对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多久民间借贷保证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最长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23-06-25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保证期间,主债务诉讼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期间三者的关系和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三句话: 1、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长短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责任消灭。 2、一旦当事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保证责任,那么保证期间的功能就完成了,保证债务诉讼期间就开始起算,一般来说就是普通诉讼时效2年。 3、而主债务诉讼期间如果届满(一般来说是2年),保证人若还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 保证期间和主债务期间一致可以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0-04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及保证人双方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可以对保证期间进行自主约定。 如若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实际履行期限或者与之恰好在同一时间点到期,将被视为无效条款;反之,如果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内容模糊不清,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将保证期间认定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当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限与主债务期限完全重叠时,应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限,此时的保证期
    • 保证期间的起算是主债务届满后吗? ? ?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
      保证期间的起算不一定是主债务届满后,若是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的起算从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第 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
    •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
    • 保证指债务人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设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