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为应当强制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6:52:05 283 人看过

应当强制清算的情形:在法定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的;已经成立清算组但是故意拖延时间的以及违法清算损害公司或者是债权人利益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一、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怎样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3、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如何处理

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恶意故意或重大过失,即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一般表现为故意侵占公司财产或故意以不合理的低价处置公司财产等情形;客观上,必须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失,即其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的损失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才能清算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公司法公司得清算的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股东诉讼解散公司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二、公司清算要满足哪些条件公司清算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023-02-24
    278人看过
  • 哪些情形需要追加清算
    需要对公司进行特别清算的情形包括有: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的等。一、公司被吊销后债权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公司清算的条件公司清算的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
    2023-03-30
    152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财产不允许清算哪些情形
    法律规定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例如出卖人在当时发给债务人的货物,但债务人尚未收货也未全部付款的;以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一、公司破产了股东还需要还债吗公司破产了,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债务。由破产企业用破产财产还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二、破产财产的基本范围有哪些破产财产范围有: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
    2023-04-10
    21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附加判处驱逐出境。律师补充:限制出境的相关规定如下:1、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执结之前,不得离境;2、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3、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4、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的出国申请;5、未能扣押被限制出境人员的证照,需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可要求公安、边防机关协助边控。【法律法规】《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
    2023-05-06
    307人看过
  • 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成员包括哪些人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后,应当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而且愿意参加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优先考虑指定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上述人员不能、不愿进行清算,或者由其负责清算不利于清算依法进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共同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清算组,或者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应当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强制清算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的同时,应当根据清算组成员的推选,或者依职权,指定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负责人代行清算中公司诉讼代表人职权。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利害关系人的
    2023-03-21
    395人看过
  •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哪些情形应当追缴
    一、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哪些情形应当追缴1、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2、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3、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二、没收违法所得如何申请(一)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二)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四)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
    2023-06-16
    24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破产清算可能什么情形?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的情况是: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企业法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2.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3.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
    2023-08-04
    250人看过
  •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情形是哪些
    我国民法典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宜结婚,主要是因为随着医学的发展,许多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出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很困难,对于患有某种传染病、遗传病的人,医生可以建议他们暂缓结婚,但对于可否结婚无决定权。一般而言,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和医学上的认识,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1、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分两种: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情形之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
    2023-02-09
    169人看过
  •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
    一、强制清算和非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一)清算主体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及董事会负有在公司终止后清算公司债权债务的责任,是基本的清算主体,同时,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者、上级主管部门亦属其中。据此,根据公司的种类,公司清算主体可作如下设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清算时,国家授权投资的主体应当为清算主体。如果国有独资公司被撤销的,清算主体可为授权投资主体或者为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全体股东,公司如无股东名册可参考公
    2023-04-29
    23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将用人单位等作为共同当事人
    一、哪些情形应当将用人单位等作为共同当事人1、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怎么确定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4、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5、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
    2023-06-17
    462人看过
  • 清算组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公司解散应当怎样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成立清算组:1、公司解散的,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3、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4、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
    2023-07-07
    415人看过
  • 【公司清算程序】哪些情形需要特别清算?
    下列情形需要按特别清算程序进行:1、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2、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进行特别清算的,依特别清算办理。特别清算的相关程序:1、由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2、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3、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指定。特别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主任行使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清算委员会行使企业权力机构的职权。清算委员会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向企业审批机关报告工作。4、清算委员会可以召集企业权力机构会议和债权人会议、商讨有关清算的具体事项。5、所有债权人
    2023-05-03
    36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减刑的期限规定有什么《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2023-04-17
    43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一、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逮捕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
    2023-04-20
    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定哪些文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结束后,应尽快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机关予以确认,以便申请。清算报告是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的总结、汇报,它包括清算组对公司资产的认定,对解散事由出现前未了事务的处理,以及的结算、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等等。股东会或有关机关接到清算报告后,应认真审核,如认为清算报告内容属实、合法,应予确认,否则不予确认并可要求清算组重新进行清算工作。当清算报告被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通过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送
    • 行政强制法应中止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
    • 2022年哪些情形应当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单位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检察院对哪些情形应当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30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 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公司强制清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公司解散。 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三、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四、公司未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