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罪有哪些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5:32:42 129 人看过

贪污受贿罪的处罚方式有拘役、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无期徒刑、死刑。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贪污受贿罪如何判刑

行为人贪污受贿的,判刑标准如下:行为人贪污2000元到5000元的,应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当事人贪污受贿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个人贪污受贿5000元,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贪污5万元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为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应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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