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9:02:48 168 人看过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征收土地时,如果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等情形的,需要经国务院的批准。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南水北调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进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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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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