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08:52:43 345 人看过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一、哪些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

下列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

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

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底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

3、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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