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如何界定货物标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47:49 498 人看过

一、运输合同中如何界定货物标的

一般指运送的货物。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二、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民法典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三、运输合同是什么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与其他合同违约类似,在进行赔偿之前,首先要做好责任划分,划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明确每个人应承担的责任,然后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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