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商业活动频繁,股权转让活动很多,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的去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将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作为法制时代的公民,我们应该遵守法律,不能偷税漏税,但是我们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相关的优惠条件来节税,进行税收筹划。这种结税,短期内,从微观来讲是暂时的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但是从宏观的层面来讲,有利于国家税法制度的完善,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本文拟就两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方案进行阐述: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一
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此,股权转让人可以先投资新办具有减免企业所得税资格的新公司,(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新办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再将其持有的原公司股权捐赠给新开办的公司,然后由新办公司将股权以合适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
此方案的问题在于:首先,个人捐赠财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以资产对外捐赠,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但是对个人以财产对外捐赠,个人所得税法只规定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并不要求视同销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由于新设的公司和股权转让人有关联关系,那么个人将财产捐赠给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是否应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纳税调整?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收征管法》对于“个人”与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税务机关是否应当对“个人”进行纳税调整未作明确规定。可见,个人将财产捐赠给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适用《税收征管法》有关关联交易的纳税调整规定。
-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个人创业的税收筹划有哪些
224人看过
-
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
42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与股权转让税率
270人看过
-
时尚“宅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265人看过
-
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绝招有哪些
13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广告宣传方式的税收筹划
203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7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按20计算%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筹划个人所得税税收有哪些好的方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个人税收筹划有哪些好方法? 答:1、多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2、投资免税产品 除了20%利息税的低税产品——储蓄,还有享受两大优惠的——教育储蓄,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除了能
-
-
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要交多少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规定税法 第六条 第一款
-
该怎么筹划个人所得税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今天就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个人所得税筹划要记住两大原则:一是提前筹划原则。二是全局考量原则。提前筹划原则是指纳税事项或义务未发生时,就要开始对纳税的事项进行预判预估,然后再对方案进行研究、选择、确定。不能等纳税事项或义务发生后,再来做所谓的合理避税,这是掩盖事实真相、伪造、变造、隐匿相关资料,人将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全局考量原则是指税与税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因为筹划达到了节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