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0:02:42 389 人看过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三)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一、民法典如何变更探视权

探视权是法定的,是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法定权利。在行使探视权时若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等有影响的,抚养一方可以就行使探视权一方的行为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制止、限制等,探视权的探视方式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变更,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变更,但探视权却不存在变更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法院怎么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一方的探视权。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探视权指什么,探视权有哪些种类和区别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方式有按期探望子女、固定时间接子女生活一段时间等。一、遗弃罪是否能争取孩子探视权遗弃罪能争取孩子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能随便被剥夺的。但是双方之间可以约定探视的时间和间隔之类的。二、探视权能带孩子回家吗?经过对方同意,探视权人有权利把孩子带回家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三、根据规定探视孩子时间多长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2023-06-22
    97人看过
  • 探视权解释:揭秘探视权的内涵
    探视权的定义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规定如下: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视权可以中止和恢复。发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修正后应当恢复。探视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2023-07-20
    487人看过
  • 怎么变更探视权,探视权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一、怎么变更探视权如果想要变更探视权,双方可以选择进行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就探视方式、时间等问题单独起诉。如果孩子十岁以上,并表示愿意随你,而你又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变更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权的时间有哪些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
    2023-03-16
    356人看过
  • 探视权终止的起诉状必备内容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探视权是什么意思探视权终止权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
    2023-07-08
    165人看过
  • 探视权纠纷探视权纠纷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范围广。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孩子姑、姨、叔、伯等都期望可以得到探望。2、探视权纠纷案件难执行。在执行探视权案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上没有固定规定。一、实践中探视权该如何行使实践中,探视权的行使方式,通常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探视权行使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1、夫妻已经离婚,且有子女需要抚养;2、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孩子跟随另一方生活;3、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见,行使探视权的主体就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负有协助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只有在一方行使探视权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积极协助,探视权才能真正的、完全的得以实现。由此可见,“另一方的协助”,是探视权实现的一个基本保障。行使探视权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也是义务,如果有探视权的一
    2023-03-05
    189人看过
  • 探视权包括哪些权利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一、如何有效拒绝探视权?合理拒绝探视权的方法: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暂时拒绝探视权人探视;2、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也拒绝探视权人探视。但是探视权只能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探视权含义是什么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三、探视权如何得以保障只有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进行明确的约定才能保障
    2023-04-01
    192人看过
  • 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正确行使探望权
    一、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三)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四)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五)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如何正
    2023-04-12
    69人看过
  • 探视权的具体内容:是否包含打电话和视频?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一般来说,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可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只要不违反法律即可。探视权是否能够强制执行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不直接抚养方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请求法院对探视权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即不能强迫子女跟探视权人见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
    2023-07-05
    102人看过
  • 探视权被阻的原因有哪些
    阻碍探视权的原因可能有以下:1、当事人就探视问题发生纠纷时,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2、导致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让探视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错误的教育和引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监护权不可以对方探视孩子吗监护权归属对方,能探视孩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023-02-18
    100人看过
  • 探视权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探视权的特征具体包括:探视权是夫妻离婚而产生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权利;被探视人是其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吗?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但是不跟孩子生活在一起的另一方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但是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二、婚后离婚探望亲属的规定具体指哪些离婚后探望权的相关规定有: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
    2023-06-20
    468人看过
  • 探视权官司的流程有哪些
    一、探视权官司的流程有哪些1、探视权官司的流程是:(1)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2)法院接收到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法院会对案件先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
    2023-06-12
    308人看过
  • 探视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就是探望权;2、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3、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4、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一、探视权可以无限探视吗?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由此可知,探视权
    2023-03-06
    249人看过
  •  哪些人具有探视权的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探 望 权 的 强 制 措 施 : 可 以 对 子 女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父母与子女关系解除后,非父母的一方对子女享有的一种探视权利。在实践中,探望权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强制探视:在子女居住地或者学校周边设置探视点,指定时间内对子女进行探视。2. 要求子女接受访问:在子女居住地或者学校要求子女
    2023-09-06
    465人看过
  • 离婚后的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典》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3、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4、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一、夫妻双方有协议放弃探视孩子有效吗夫妻双方放弃探视孩子的协议是无效的。探望权是离婚父母依法享有的法
    2023-06-24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探视权有哪些明文的探视权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单独提出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探望权的内容包括与孩子单独相处的权利,包括在孩子生活地点探望,也包括把孩子接过来同住一段时间。
    • 探视权的行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探望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协议可在法庭外进行,也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当事人协议,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和子女生活实际状况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执行。
    • 探视权分配有何规定?离婚探视权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4
      离婚探望权的法律规定主要规定在《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来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以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有人在吗探视权起诉有哪些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6
      步骤一:要在直接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和材料证据。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