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4:50:26 222 人看过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676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时会怎样
    一、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时会怎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民法典借钱不还的借钱行为多久无效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借钱不还后,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不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
    2024-01-03
    84人看过
  • 未按用途使用借款保证人责任
    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会加大借款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增大保证人的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对于此种情况下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一、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出借人将借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后,借款人即有权自行支配,出借人对借款人如何使用资金并无监管义务,在出借人未对借款用途变更参与协商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三、未经保证人同意,出借人与借款人协商变更借款用途或者有证据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有变更借款用途的共同意思表示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四、第三人向出借人保证将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若因第三人未尽监督义务造成借款损失的应当
    2023-02-08
    97人看过
  • 借款人能否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不允许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04-26
    66人看过
  • 假借是否允许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
    不允许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应当根据要求向出借人提供与借款业务相关的真实情况。一、借款合同到期前可以写上补签合同吗借款合同到期前可以写上补签合同,但双方都需要签字盖章。二、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有什么约定吗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还得看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还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1、若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提前还款,应保证出借人利息的预期收益等类似条款,避免因借款人提前还款导致利息损失。2、若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则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避免借款人多支付利息。三、借条还没到期,能找他还钱不借款案件中,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的,但是如果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
    2023-06-26
    157人看过
  •  私人借款中的借款人用途如何表述?
    这段内容讲述了私人借据的要素和内容,包括借款双方的具体信息、借款数额、期限、利息、还款时间和方式、利息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等。这些要素对于证明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非常重要。证明双方之间债务关系的凭证被称为借据。私人借据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数额、期限以及借款的利息等,写明还款的时间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写明利息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私 人 借 款 协 议 如 何 规 定 被 借 债 人 的 用 途 ?私人借款协议中,被借债人的用途是借款协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规定被借债人的用途可以帮助借款人和出借人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期望,确保双方在借款过程中都能够明确各自的利益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被借债人的用途可以包括用于企业经营、个人消费、家庭支出等。出借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借款目的,确保借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被借债人也应当了解自己
    2023-09-10
    184人看过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要怎么办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因此,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10
    494人看过
  • 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因此,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07
    476人看过
  • 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会对借款人产生哪些影响?
    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的贷款用到急需的、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地方去,同时也保证收回贷款的安全性。借款人返还借款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2023-07-07
    77人看过
  • 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虽然从表面上看,贷款人借款的最终目的是收取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用途似乎和贷款人的利益并无直接的关系;但是在实际中,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贷款人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就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借钱给他人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条。也许有人说,借钱出去,当然有欠条了。其实,现实中,很多人因碍于亲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条。如何处理人情世故问题呢?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出借人确有个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可以考虑以下途经:1、通过银行转账。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
    2023-07-26
    383人看过
  • 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后果有哪些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是由于贷款人是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从而同意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的贷款用到急需的、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地方去,同时也保证收回贷款的安全性。一、借款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才有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借款种类。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
    2023-02-25
    63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的法律意义
    在申请个人贷款时,明确贷款的用途非常重要。需要了解贷款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目的。贷款人需要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如发现擅自改变贷款目的或虚构贷款用途,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或终止合同。借款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个人贷款时,需要明确贷款的用途,具体内容可参考下述方面:1.贷款种类: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医疗贷款等。2.贷款金额:即贷款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3.贷款期限:指贷款的期限,通常以年为单位。4.利率:贷款的利率是按照一定周期计算的利息率,需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定价。5.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按月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也就是说,借款目的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要条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2
    2024-01-21
    331人看过
  •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诈骗罪吗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诈骗罪吗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一般不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方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款尽管出现用途不符的问题,但仍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诈骗行为的刑事案件。贷款用途严格要求了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借款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2023-04-24
    493人看过
  • 借款用途不合法借款合同效力怎么办理
    在借款用途存在非法性质的情形下,其所签署的借贷合同依法将被判定为无效。由于借款目的被认定为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触犯了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了公序良俗原则,以致此类合同从订立之日起便丧失了法律效力。例如,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涉及到赌博、走私、毒品交易等非法领域,那么无论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缔结了相应的借款协议,该合同都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这是因为,法律的导向原则是坚决反对和禁止一切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7-29
    436人看过
  • 企业借款合同用途如何写
    个人无偿借给企业借款合同中,写清借款数额、期限、企业逾期还款滞纳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个人可以出于意愿将资金无偿出借给企业,虽然是无偿借贷,但是也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个人签字,企业盖章后合同生效。一、自然人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能主张吗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关于借款合同中利息的约定,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民间借贷,借款人在约定借款期内不用支付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
    2023-03-04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人没借还可以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能。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款人能不能不按用途使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7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在生活中很多借款合同都是让写明借款用途,不知道借款用途就有很多的未知性,不知道借款人要借钱干什么,风险性就大增,所以很多人都要写明借款用途。
    • 订立借款合同还能按借款用途使用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4
      不能。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后果根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是由于贷款人是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从而同意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
    • 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用途去办贷款可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3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