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委”无助于解决拆迁的主要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41:31 315 人看过

盛大林

统管拆迁、物业纠纷等北京全市住房建设领域的全盘业务;排查违法违规拆迁等行业突出矛盾。日前,北京市成立综治委住房城乡建设协调委员会,北京市副市长陈刚亲任主任。综治委住房城乡建设协调委为市级机构,全市各区县还将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拆迁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区县,由市政府的领导来负责,能够改变以往各部门、区县“各自为政”的情况,形成统筹管理。(据4月19日《新京报》)

现行的拆迁条例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饱受诟病,新的拆迁条例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在去年底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后久久没有下文。但城市的拆迁工作等不得,矛盾及纠纷还在不断地增多,有时还会爆发激烈的冲突……怎么办?北京市采取了提高拆迁工作管理层级并统筹管理的办法。

诚如王锡锌教授所言,“协调委”有助于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各自为政”并不是拆迁中的主要问题。那么,征地拆迁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不适格。拆迁是为了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项工作理应由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即政府来做。而现在的拆迁,大都是由开发商等买受方来操作的。政府这样做,是在推卸责任;而开发商拆迁,名不正言不顺。这是拆迁冲突频发的根源之一。

二,程序不适当。土地虽然是国有的,但它的使用权属于拆迁户(在期满之前)。政府要重新出让使用权,必须先收回国有土地。可政府往往是在使用权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就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再次出让了。这种“未收先卖”无异于“一女二嫁”,而且让先后两任“女婿”自己去“交接”,这不是在人为地制造矛盾吗?

三,评估不独立。拆迁纠纷大都源于补偿的争议。拆迁人说很公平,拆迁户说不公平,而补偿价格是由政府部门或其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回收者,地方政府当然希望补偿更少一些;作为拆迁的执行者和受益方,开发商当然也希望成本更低一些。由它们主导评估,公平如何能保证呢?公平起见,拆迁的评估机构当然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

四,强拆不合法。谈不拢,就强拆,这是在拆迁纠纷久拖不决的情况下,政府经常采用的方法。而是否强制拆迁,往往也由政府自己来决定,这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在拆迁纠纷中,政府与拆迁户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采取强制的手段。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必须强制拆迁,那也应该由法院来裁定。

五,司法不救济。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政府和开发商往往就“霸王硬上弓”,从而“把生米做成熟饭”。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侵害,怎么办?按理说,他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比如起诉政府及开发商,但法院却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拒不受理征地拆迁方面的诉讼,也就是说,司法救济之路被阻绝了。

很显然,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既不是“各自为政”的问题,也与拆迁主管部门的级别无关。这些问题要么是政府无力解决的,要么是政府不会情愿解决的;即使北京市的“协调委”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而采取一些比较开明的措施,那也没有制度的保证。因此,拆迁问题的当务之急还是完善制度。我们期待着公平合理的新拆迁条例早日出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我国现行拆迁裁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拆行裁决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但又没有其它法律或政策将拆迁主管部门固定化,这与其它行政法律的规定明显不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让人一看就清楚,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门就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这让大家并无异议地认识到外贸工作的主管部门就是对外经济贸易部。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条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这同样明白无异地告诉人们,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县交通局。一
    2023-03-29
    62人看过
  • 关于拆迁协议效力问题
    1999某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征地部门在实施征用集体土地过程中,其补偿的对象为土地使用权人,房屋属于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李某等七农户提供的M市集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为七农户户主,M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也为李某七农户记主。因此,征地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003某,M市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进行补偿适用的《M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考虑到西路桥区域国
    2023-06-23
    287人看过
  • 拆迁问题解决的思路与方法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
    2023-07-04
    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中的产权调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实行产权调换,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要求:1.拆迁人是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所以,作为拆迁人来讲,如果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被拆迁人,其首先要对供调换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否则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调换。2.安置房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在产权调换中,调换房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3.以房屋市场评估价为计算差价的依据。由于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产权调换中的费用安置房平均成本价1498元,每套安置房的具体价格按楼
    2023-07-02
    386人看过
  • 需要解决拆迁的哪些财产纠纷问题
    一、需要解决拆迁的哪些财产纠纷问题需要解决拆迁的财产纠纷问题如下:1.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2.征地纠纷行政复议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二、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吗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具体如下:1.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3-05-22
    142人看过
  • 关于治安调解协议书的问题
    法院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咨询:治安调解协议书有问题吗我想问一下。在两家没有达成理赔共识之前。派出所就给叫我俩家签了治安调解协议书我想问一下这个协议书签完以后是不是就证明这件事情就结束了。签了对我们有什么敝处么?会不会签完一份钱也得不到呢。如果他家理赔的金额我家不满意可以提出来么?请帮我看看这个协议书。对我有好处么?治安调解协议书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1双方互相谅解姓名甲向姓名乙赔礼道歉2经济费用双方乙自行调节完毕3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其他矛盾若再发生其他矛盾双方将各自负法律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回答:该协议属治安管理方面的
    2023-02-25
    22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严重不符。一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的申请、价格、土地、建设等部门的配合,而不是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面确定补偿标准。因此,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补偿价格远低于同区域商品房价格,甚至低于同区域二手房价格,主观上造成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二是房价上涨,补偿价格不变。近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商品房价格、二手房价格不断上涨,而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停滞不前多年,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失。三是现行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没有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只对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但对土地使用权未进行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丧失所造成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的名义难以完全覆盖。二是公益性拆迁与商业性拆迁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主要表现在:首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区分拆迁项目的公益性和商业性,注重对开发商利益的保护,使被拆
    2023-05-02
    371人看过
  • 怎么解决历史遗留的拆迁问题?
    一、在漳州市怎么解决历史遗留的拆迁问题?1、解决历史遗留的拆迁问题,需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如何处理拆迁历史遗留的问题,需要结合以下情形确定:(1)原业主已死亡(不能办理继承等相关事宜)或下落不明的,由申请人(继承人、原代理人或持证人)出具具结保证书,申报缴纳有关税费后,按原业主名称依法登记发证,附记中注明“业主已故,产权保留”或“下落不明,产权保留”字样。房产证由申请人代为领取。(2)房屋拆迁前、拆迁过程中或拆迁安置后,经公证文书、法院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而发生继承、买卖、赠与、析产等产权转移的,由申请人申报缴纳有关税费后,按生效的公证文书、法院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的内容给予办理产权登记,其中涉及买卖、赠与的,若卖方或赠与人已死亡,由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或具结保证书并由申请人登报声明无异议后,依法给予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3)拆迁安置房已完成初始登记,由于申请人没有及时申请产权登
    2023-06-16
    308人看过
  • 探讨房屋拆迁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
    2023-07-03
    329人看过
  • 危房拆迁的处置问题:如何解决?
    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尚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但被拆迁房屋处于随时可能倒塌的危险状态下,需要先行迁出被拆迁人、承租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尚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但被拆迁房屋处于随时可能倒塌的危险状态下,需要先行迁出被拆迁人、承租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危房拆迁赔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
    2023-07-06
    62人看过
  • 安置问题解决:拆迁与安置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一
    2023-07-05
    363人看过
  • 解决离婚问题:拆迁房产的分配
    新房的,如果没有房屋差价,也没有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名下,这种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演变而来的。如果房屋存在价差,差额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需要分析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及差额部分在整个新房中所占的比例。差额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以夫妻名义登记的,无论有无价差,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怎么分配财产?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2023-07-01
    208人看过
  • 探讨征地拆迁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是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复印些宣传册,写明征地的用处,过程,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政府的具体政策等等,使村民真实具体的掌握征地拆迁工程。二是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三是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使拆迁工程成为政府和被拆迁人的共赢工程。四是基层政府和村干部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切实让村民明白拆迁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好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应多和农民接触,多了解农民的想法,尤其是大多数的村干部,其作为村里有威
    2023-07-07
    316人看过
  • 店铺拆迁赔偿问题解决的策略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店铺租赁合同没到期解约怎么赔偿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注意事项: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
    2023-07-02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法律援助可以协助解决土地拆迁问题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0
      1.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花钱请律师免费处理法律纠纷。对经济困难群众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土地纠纷是近年来拆迁过程中的热点问题。
    • 拆迁安置房分拆解决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30
      拆迁安置房分割产生纠纷,家属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有安置房分割协议的,法院将根据协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安置房的分割比例没有分割比例,法院会根据拆迁时的补偿人数和方式,结合被安置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对安置房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没有任何附加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任何差价,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
    • 怎么解决占地拆迁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1)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复印些宣传册,写明征地的用处,过程,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政府的具体政策等等,使村民真实具体的掌握征地拆迁工程。 (2)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
    • 拆迁安置房拆迁问题该如何解决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只要拿到了房产证,并且面积达到一定的标准,拆迁安置房落户就很容易解决。一般情况下安置房5年之内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如果想要交易就必须从拿到房产证开始,在过5年才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和过户。如果要上户口的话,必须房产面积要再70平米以上。
    • 关于民法典拆迁司法调解期间有什么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1、拆迁纠纷是有时效限制的,时效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