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证管理工作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2:40:09 78 人看过

1目的

为税务稽查活动提供准则,确保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合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税务检查证的规范化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稽查局局长岗(分管负责人)负责对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上报检查证办理情况的审批。

3.2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负责对检查证情况的统计、办理工作。

4工作规范

4.1税务检查证的申领范围

4.1.1税务检查证的申领对象为专门从事税务检查工作的税务人员。

4.1.2配合稽查部门工作或者临时从事税务检查工作的税务人员,可以申领短期的税务检查证。稽查部门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不予申领。

4.2税务检查证的申领程序

4.2.1申请办理税务检查证时,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办理税务检查证人员基本情况表,报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由稽查局综合股统一汇总,经稽查局局长岗(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由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将书面和电子表格及申请人照片报市局稽查局办理。

4.2.2持证人遗失税务检查证需重新办理的,应立即在所辖区内登报声明作废,重新填写申请办理税务检查证人员基本情况表,报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由稽查局综合股统一汇总,经稽查局局长岗(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由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将书面和电子表格及申请人照片报市局稽查局办理。

4.3税务检查证的使用规定

4.3.1稽查人员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履行税务检查职责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并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税务检查。

4.3.2税务检查证只限于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转让和撕毁。

4.3.3持证人调离税务机关或因工作变动不属于发放范围时,应先将税务检查证交还发证机关,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4税务检查证的年度审验

4.4.1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负责每年一季度进行的税务检查证的年度审验工作。

4.4.2每年3月20日前,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制作并报送税务检查证年度审验汇总表、缴销未通过年度审验税务检查证明细表及未通过年度审验的税务检查证送稽查局局长岗(分管负责人)审批。4.4.3稽查局局长岗(分管负责人)对税务检查证年度审验汇总表、缴销未通过年度审验税务检查证明细表进行审批后,返还给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

4.4.4稽查局综合股检查证管理岗(检查证管理岗)接到审批后的税务检查证年度审验汇总表、缴销未通过年度审验税务检查证明细表后,连同未通过年度审验的税务检查证一并上报市局稽查局。

5相关文件

5.1《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70号1994.2.23)

6表证单书

6.1《申请办理税务检查证人员基本情况表》

6.2《税务检查证年度审验汇总表》

6.3《缴销未通过年度审验税务检查证明细表》

6.4《税务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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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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