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内容没有明确约定如何承担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03:02 178 人看过

法律咨询: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建筑工程安装设备的成本,甲方在施工的同时安装设备,造成巨大的闲置和材料浪费。甲方在安装设备时,有时不得不停止乙方的施工。如何增加成本?非常感谢。律师答复:

如施工合同中甲方同时施工的内容不明确,甲方应承担因上述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内容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返修,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保修期内因屋面、墙体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六条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依照本法规定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颁发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上级机关责令收回颁发的资格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八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制发包单位将招标项目发包给指定承包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九条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竣工验收部门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验收为合格工程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坏的,有权向责任人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合同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怎么处理
    一、合同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怎么处理合同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质量标准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特定标准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的要求,则只要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能够达到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即为符合质量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
    2023-06-06
    25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
    一、建设工程停工损失如何承担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由谁承担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2、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对于停工损失认定和责任承担问题,法院或仲裁机构首先查明停工原因,确定承担主体,其次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确定损失范围与数额,数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承包人申请,启动造价鉴定。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的内容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
    2024-01-24
    236人看过
  • 施工合同明文约定的违约责任谁承担?
    建设工程合同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与机械设备调迁、材料与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一、工程发包方承担什么职责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
    2023-03-28
    393人看过
  • 如何证明缔约一方有损失
    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1)缔约人在缔约过错中违反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2)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缔约相对方造成了损害;(3)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方存在过失。相关知识:如何界定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过错责任,这样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问题,即由谁来举证的问题。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当由受害人来承担对方过错的举证责任。但是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过错方来承担举证责任比较合适。在过错方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即推定其有过错,这样便于保护相对方之信赖利益
    2023-04-21
    229人看过
  •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合同内容约定长期有效可以吗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分为质量要求不明确、价款不明确、报酬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以及履行期限不明确几种。合同内容不能约定长期有效,应根据规定在期限内约定。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2023-06-04
    468人看过
  • 商铺违约损失如何确定原因
    通常而言,倘若您在门面房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违约行为,首先建议您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若经过探讨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基于实际状况和客观事实,进行全面细致的证据收集,之后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您决定终止租赁协议,并提前解约,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但无须再支付剩余的年度租金。在此提醒您,在租赁期限内,如您未经许可擅自解除租赁关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总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同样地,我们建议您优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024-05-18
    359人看过
  • 签约要明确合同内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提醒就业注意三大内容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如何才能顺利就业?有关部门为求职者支招,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签合同明确六大问题民工或下岗失业人员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据监察处处长徐键介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签约企业是否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即签约企业有无法人资格。在具体签约时,合同中要明确六大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受聘后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监察处有关人员说,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内容,以免上当受骗。如去年,监察处处理了一个案例,求职者应聘库管人员,但企业在合同上工作内容栏增加了一句话:也可以搞销售。结果求职者掉入陷阱。单位应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
    2023-06-10
    381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参照内容
    第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1、《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
    2023-03-25
    336人看过
  • 延期交房违约损失如何确定
    在处理逾期交房所引发的损失时,我们可依照已支付的总房款数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在此基础上加上延期交付的天数作为参考依据。当涉及到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这一特殊情形时,如果购房者事先与开发者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有关延期交房情况下的违约金额,那么此时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024-08-07
    354人看过
  •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违约行为的后果直接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发生前提,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属性。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7
    7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下列条款:(1)业主和承包商的名称,业主负责人和承包商代表的姓名和住所。(2)承包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3)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4)使用承包土壤。(5)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本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承包人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承包人的法律依据,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给户后,需要以口头合同的形式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就很难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在审查其内容时,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家庭承包的期限是合法的,即耕地30年,林地30年至70年。以上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任何人不得通过合同变更。原合同或作业许可证
    2023-05-31
    216人看过
  •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签订合同时务必要对其内容各方进行详尽明确的协商与约定;合同内容繁多复杂,具体囊括了合同的有效期、标的物、签约双方以及各自享有的权力与义务、责任担当等等诸多要素。若其中某一方向违约,毫无疑问将对其负有不可逃避的法定义务与违约责任。即便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并无明确规定,但该方一旦违反合约,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约、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等一系列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
    2024-03-25
    413人看过
  • 施工待用材料损失由谁承担
    该条款规定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其责任归属:1.工程本身遭受的损毁,包括由于工程建设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运送到施工现场供施工之用的原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坏,所有这一切均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当承包人和发包人均有人员伤亡情况发生时,应由所在单位分别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3.对于承包人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全部费用都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在停工期内,如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当留守施工现场并履行必要的管理职责以及保卫任务,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例如必要管理人员以及保卫人员等成本支出,均将由发包人承担经济责任。5.至于工程所需进行的清理与修复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将由发包人全权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
    2024-04-29
    217人看过
  • 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不是很高,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往往是通过口头约定,这时,一旦发生纠纷,使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报酬的数额,使劳动者的权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1条专门做出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那么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相关知识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
    2023-04-26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你如何确定利息损失承担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6
      在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给付义务,买受人拒绝支付价款,构成拒绝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受人虽未拒绝支付价款,但逾期履行同样构成违约,在合同未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下,买受人应承担利息损失。
    •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应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7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方违约的话,不影响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损失怎么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7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造成损失是应该赔偿的,虽然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违约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以及支付违约金。
    •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缔约过失造成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指因为信赖合同成立和生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实践中,对缔约过失的直接损失一致地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缔约费用,包括邮电、文印费用,赴订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如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给付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信赖合同成立而购买房屋、机器设备或雇工支付的费用;
    •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如何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