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怎么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4:03:45 441 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据进行计算,包括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交通费=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伤者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乘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乘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乘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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