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离婚过程中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2:20:43 185 人看过

离婚的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婚后的个人共有财产范围有哪些呢?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其他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也属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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