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提出来破产申请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42:18 267 人看过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一、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法院进行审查;

3、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重整;

4、进行公告;

5、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6、方案确认后实施。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办

公司债务无法偿还将会进行破产清算。债务人如果不能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是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了但是还没有清算或者是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够可以清偿债务的,依照法律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申请相关文章
  • 是否能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限制
    一、债务人是否能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即债权人或债务人,不存在依职权申请的例外。破产是债务人或债权人利用法律上的方法,强制将债务人的财产依一定程序为变价,然后公平分配给债权人,从而使债务人从摆脱债务危机,达到自身债务归于消灭的一种债权债务清理的特别程序。破产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中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债务人是否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债权债务,由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作出意思表示,不为他人所干涉,他人也无权干涉。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基础有二:其一是债务人具有申请破产的原动力。这是因为现代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的免责制度,这是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有利激励。一个诚实的债务人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免责的优惠,从而摆脱债务危机。正是这种有利的激励使得更多的债务人产生了申请破产的原动力。但是,从根本上说,这种制度也间接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其二是,债务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有利条件-债务人最了
    2023-02-20
    347人看过
  • 破产注销申请书由谁签署呢?
    一、破产注销申请书由谁签署呢?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有的国家还赋予一些国家机关以破产申请权,如英国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和官方接管人在特定情况下有申请权,意大利1942年破产法规定,检察官有申请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
    2023-06-06
    67人看过
  • 公司提出破产申请要给到破产申请书吗
    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必须要给到破产申请书。还需要提供公司的财产证明,诉讼证明等相关的资料。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一、公司清算不足支付债务公司强制清算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除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并清偿债务的外,应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强制清算中,有关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权利人的破产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予以受理。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二、中国个人破产了怎么办个人公司破产了应当申请破产清算,申请流程如下:1、准备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2、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3
    2023-06-26
    355人看过
  • 刑事回避申请可以由谁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
    2023-06-14
    174人看过
  • 烈士评定可以由谁提出申请
    由于烈士已经牺牲,因此关于烈士评定,可以由其家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
    2023-05-02
    242人看过
  • 破产申请提出的审查
    破产申请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接受,相应破产案件才可得以形成。破产申请的法定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个方面。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有很多不同之处,前面已分析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实质要件的缺乏不具有可弥补性,而形式要件在缺乏时,允许当事人加以弥补或补救。这个区别对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于破产申请中实质要件的缺乏,一经查证属实,就应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但对于破产申请中形式要件的缺乏,法院尽管查证属实,但也不得骤而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这后一点,体现在破产制度上,就是破产申请的暂停。反映了破产法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有力保障。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审查,若认为其实质要件具备但形式要件不具备的,应确定一个适当时间,责令破产申请人依法定要求予以更正和补充。申请人更正和补充的时间不应计算在审查立案期间内,申请人的补正在时间上视为提出新的申请。
    2023-06-09
    459人看过
  •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
    一、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人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的法定程序1、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2、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3、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公司宣
    2023-04-13
    85人看过
  • 公务员的回避申请由谁提出呢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另外,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公务员回避的类型包括(一)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任职回避一般实行在工作需要出发前提下,以低避高的方法,即尽量调整那些在本部门中担任职务较低和承
    2023-06-12
    425人看过
  • 破产申请应如何的提出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9
    445人看过
  • 公司破产怎么提出申请
    申请个人公司破产的流程:1、准备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2、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3、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需通知债务人;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一、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1、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
    2023-06-21
    87人看过
  •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吗
    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在司法实践中是经常要遇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者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依据这两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窢窢促喝讵估存台担郡行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不仅不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而且法院已受理的也要驳回。对于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的问题,企业破产法没有直接规定。但笔者认为,从企业破产法相关条款规定看,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
    2023-02-19
    416人看过
  • E-mail是否可以用来提出离职申请
    问: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采用E-mail的方式可以吗?我的爱人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却拒不签字。在网上了解到,辞职信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请问,用E-mail是否为合法的辞职信?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吗?如何保留辞职的证据呢?答:《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书面形式的理解,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就我个人认为,辞职申请的内容应当表现在纸张上,用E-mail的方式不属于书面形式。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这是合法有效的。关于如何保留辞职证据的问题,您可以将原件交给公司,自己留下复印件。在交辞职信的时候,最好要有第三方在场。特别是,为了防止单位否认收到辞职信的问题发生,职工不妨请律师到现场做见证。
    2023-06-10
    369人看过
  • 破产申请提交后撤销破产申请
    不可以。新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撤回破产申请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据此,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法院当然也不能允许撤回破产申请。法律的文义表述非常明确,不能理解为没有规定,所以在立法修改之前,立论基点是不成立的。此外,虽然新破产法(不需引用旧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对这一问题破产法有明确规定,所以也用不着去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申请立案与受理区别是什么?破产申请立案跟受理的区别为以下几点:1、性质不同;2、标志不同。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
    2023-07-04
    100人看过
  •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下)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一)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各国立法确定对破产案件管辖法院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由专门设置的院管辖,如美国,共设有九十三个地区破产法院,并在十一个联邦巡回审判区设置破产上诉法院;2、在实行一般破产主义的国家,破产案件通常是由普通法院管辖,如英国、意大利、德国等国;3、在实行商人破产主义的国家,往往根据破产人身份的不同确定管辖法院,商人的破产案件由商事法院管辖,非商人的破产案件由民事法院管辖,如法国。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我国未设置专门的破产法院,破产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仅在有的地方法院内曾经设有专门的破产法庭,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各国立法也有不同,如德国、日本等国规定由地方法院管辖,加拿大规定由高等法院管辖,英国破产法原规定破产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辖,后改为由郡法院管辖。通常,各国立法规定,以债务人所在
    2023-06-09
    19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破产申请
    相关咨询
    • 谁有权提出企业破产申请, 哪些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受理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谁有权提出企业破产申请根据我国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新破产法,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如下:1、债务人。对于债务人,由于其对企业现状比较了解,因此当其满足破产、和解、重整原因时,即“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申请。2、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信息的不对称,法律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标准与债务人是不一样的。法律并不要求债权人必须知道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要满足“不能清偿”一项条
    • 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有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3
      公司作为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公司解散的,需要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如清算组经过清算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破产申请费谁来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 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
    • 被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可以撤回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2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请求撤销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程序尚未开始; 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会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撤销申请也是行使权利。 但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销破产申请的,应当予以
    • 财产保全的时候提出申请破产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财产保全的时候提出申请破产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